对于朱元璋的《明大诰》到底是分哪四篇?

在网上看分为:《大诰一编》《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
但是也有看到这种分法:大诰有四篇:《御制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
还有的说是:《御制大诰》又名《明大诰》。
哪种对??

第1个回答  2009-01-12
看下这个吧,我从书上拍下来的,全国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分析
?v=1都是正确的,只是是不同的叫法,对于第一编的《大诰》予以和大诰四部总称大诰所区分,后人取了诸如大诰一编等名称,御制大诰是百姓对这部法令的尊称,具体名称如下: 共4编236条,其中“大诰”74条,“大诰续编”87条,“大诰三编”43条,“大诰武臣”32条。先后颁布于洪武十八年(1385)到洪武二十年间。在四编“大诰”中,包含有三方面的内容:①摘录洪武年间的刑事案例,特别是洪武十七年至十九年朱元璋对臣民法外用刑的案例,用以“警省□顽”。②结合陈述案件或另列专条颁布了一些新的重刑法令,用以严密法网。③在不少条目中,掺杂有明太祖对吏、民的大量“训导”,表达了朱元璋重典治国的思想和主张。这种以诏令形式颁发的,由案例、峻令、训导三方面内容组成的法规文献,在中国法律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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