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了6年,已签订过三次劳动合同,两年一签,现在第三次签订的合同到期,公司不打算续签我。

像这种情况公司如何赔偿我?一年一个月还是一年两个月?

第1个回答  2014-04-22
你好,如果合同到期后,公司不愿意续签,那么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一年一个月。追问

但我已达到无固定期限的标准,公司应该是违法辞退我,理应按一年支付两个月的赔偿的吧?

追答

你好,你是到了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标准,可是你没签订呀,除非你继续去上班,公司辞退你,那么就一年两个月。

追问

可我已经签订了三次劳动合同了啊,不是签订过两次第三次就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了吗?换言之,公司虽然第三次与我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与前两次一样都是两年,但实质上第三次签订是这个合同是无效的,从法律角度来讲应该是作为无固定期限来算的。应该是这样的吧!

所以,公司这次辞退我不能算是不续签合同,而应该算是在无固定期限合同中辞退我。

追答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你们第三次签订的固定期限合同,说明你们双方对签订固定期限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所以第三次还是有效的。

追问

哦,原来是这样的!

那公司不打算续签我,我能不能要求公司以违法辞退我这条理由来赔偿?

追答

合同到期不存在违法解除了

合同自然终止了

追问

那我能不能要求公司赔偿我这6年来的所有加班工资,因为我是做车间管理的,是固定工资,一个月加班15天,每月加班60小时,而劳动合同是标准工时制。

追答

嗯,可以的

追问

劳动合同上是标准工时制,实际加班那天一天工作1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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