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外务部权力有什么特殊之处

如题所述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总署”、“译署”,为清政府办洋务及外交事务而特设的中央机构,于1861年1月20日由咸丰帝批准成立。总理衙门存在了40年,直到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据清政府与列强签订的《辛丑条约》第12款规定,改为外务部,仍位列六部之上。



中国晚清主管外交事务、派出驻外国使节。并兼管通商、海防、关税、路矿、邮电、军工、同文馆、派遣留学生等事务的中央机构。初称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

总署或译署。咸丰十年(1860)清政府与英、法等国签订《北京条约》后,对外交涉事务增多。次年1月,恭亲王奕欣、 å¤§å­¦å£«æ¡‚良、户部左侍郎文祥奏请在京师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接管以往礼部和理藩院所执掌的对外事务。经咸丰帝批准,于同治元年二月(1862å¹´3月)成立。

总理衙门最初主管外交及通商、关税等事务,后来连筑铁路、开矿、制造枪炮军火等事务制造枪炮军火等事务也归它管理,总揽了全部洋务事宜。

鸦片战争前,清政府认为同外国关系仅是“理藩而已,无所谓外交也”。俄国使臣来华,沿例由理藩院接待,其他各国均由礼部接待办理。鸦片战争后,由两广总督专办与欧美国家的交涉,特加钦差大臣头衔,称“五口通商大臣”。《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相继签订后,各国在华设使馆、驻使节。他们为控制清政府,不愿意以“蛮夷”的身份同带有封建社会衙门习气的清政府的外交机构“理藩院”打交道,同时认为地方总督无权处理涉外事务,多次要求建立专门机构。

1860å¹´11月,英法联军依约从北京撤走,使恭亲王 å¥•æ¬£ å¤§å–œè¿‡æœ›ï¼Œåœ¨å¥æŠ˜ä¸­è¯´ï¼šâ€œè¯¥å¤·å¹¶ä¸åˆ©æˆ‘土地人民,犹可以信义笼络,驯服其性,自图振兴”,劝咸丰帝“尽可放心”回銮。1861å¹´1月,奕䜣再上《统筹洋务全局酌拟章程六条》,请求建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以有效地办理洋务和外交事务。奏折指出:“近年各路军机络绎,外国事务,头绪纷繁,驻京以后,若不悉心经理,专一其事,必致办理延缓,未能悉协机宜。”1861å¹´1月20日得到咸丰帝批准。

组织体制

总理衙门的组织体制,“一切均仿照军机处办理”。设总理大臣三员至十几员不等,由亲王一人总领,其余称大臣、大臣上行走、大臣学习上行走等;另设总办章京、帮办章京、章京若干人。

其中官员分总理和章京两级。大臣由一亲王总领,即为首席大臣,首席大臣只两任,分别是恭亲王爱新觉罗·奕䜣(任职28年)和庆亲王爱新觉罗·奕劻(任职12年),其他大臣则由军机大臣、大学士、尚书、侍郎、京堂中指派委任,统称“总署大臣”。建立初咸丰帝派恭亲王爱新觉罗·奕䜣、大学士桂良、户部左侍郎文祥,充任总理大臣,以后大臣人数略有增加,经常为七八人,多时十多人。章京分为四级,从内阁、部院、军机处的司员中挑选,最初满汉各8人,以后人数逐渐增加。


总理衙门首任事务大臣均为清朝贵族,且与外国侵略者关系密切。它一成立,就正式委任英人李泰国为总税务司。1863年李泰国离任回国,由英人赫德继任达四十多年。这些都使总理衙门实际成为外国侵略者控制清政府的总枢纽,其设立是清政府机构开始半殖民地化的标志。

作为中国半殖民地化的一个重要表现,这里记录了19世纪末叶日薄西山的中央帝国与欧美各列强进行外交周旋的全部过程。特别是改名为外交部后,“班列六部之前”,其具体职责基本相同,但已经成为晚清政府最重要的决策机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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