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企业捐款问题

企业07年盈利(之前已无任何可弥补的亏损)。08年捐款5万元,年底会计核算出08年亏损3万元。请问:做08年汇算清交时应纳税所得额应该是多少?

第1个回答  2009-01-05
一般性公益性捐款,新所得税法规定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但对于2008年5.12地震的捐款,国税总局规定可以税前全额扣除。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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