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因意外被送到医院治疗,诊断为耻骨联合及底髂关节脱位,行内固定术(材料为永久性),术后4个半月,检查发现螺钉断裂,需更换内固定,期间患者一直未出院。结果在更换内固定后的第十一个月,经拍片检查发现内固定钢板断裂。请问向这样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或医疗过失行为?责任应该由谁负责?更换后的内固定尚未取出。曾经考虑过与医院协商解决,害怕医院作手脚不负责。现在因为时间过去太久,如何处理是好!最后能说得详细些,通俗易懂些。谢谢!
如果医疗器械没有问题,又应该怎么办???
非诚勿扰!!!
第一次静卧4个月,第二次静卧差不多7个月。都是按照医生的要求做的。凭什么患者要自己负责???
第1个回答 2009-03-15
医疗器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