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七品县令和七品监察御史,哪一个官大?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0-16

明朝是个皇帝不爱当家的朝代,不管是万历、天启还是崇祯在大大小小的事情上,都不爱当家,即便当了家也什么事都要看下面官员的脸色。即使是刚愎自用的崇祯,想跟后金议和,派兵部尚书陈新甲跟敌方接触,后来不慎泄密,崇祯一国之君竟然不敢担责,把陈新甲干掉当了替罪羊。

可以说明朝皇帝的窝囊是无人能比的,究其原因就是言官权力太大,什么事都要指手画脚,连皇帝都惧怕三分,而言官的主要成员,就是御史。

这个职位的官职虽然说只有七品,跟县令平级,但是却可以直达朝廷,职能像是纪检委,又像是巡视组成员。

涉及地方的很多案件,不用上报,他们自己就可以拍板,他们还有一个叫人羡慕和恐惧的职能,那就是弹劾。

尤其是涉及到皇亲国戚、地方大员的要案、大案,他们可以到皇上那里直接弹劾,不算越级。

不管涉案人员官职有多高,他们都不放在眼里,以至于在明代,无论是谁,都会对御史闻之色变。

秦始皇的时候就设立了御史一职,汉代把它发扬光大,到了两宋,御史更加吃香,从监察朝廷大员到监察地方小官,无所不能、无所不包。

朱重八当了皇帝后,因为胡惟庸案,对宰相这个职位恨之入骨,公开将其废除,皇帝更加独断。后来实在扛不住这么大的工作量,就设立了内阁。

但内阁的精力也有限,朱皇帝就对御史委以重任,把反腐倡廉的重担放到了御史肩上。

而且朱皇帝们还会三权分立,大理寺、刑部和督察院三者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确保政务和案件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督察院的一把手叫做左都御史,这个官职比较大,是正二品。

左都御史下设有监察御史,职责就是满世界巡视,实行地区包干,一个省由三个或者五个御史负责,全国一共有十二道御史。

监察御史的具体职责是不同的,巡视的内容监管的对象也不一样,下面又做了细化处理。

根据巡视的内容不同,还可以细分,比如专门到基层巡视的叫巡按御史,负责巡查盐务就叫做巡盐御史;专管巡查漕运则是漕运御史。

巡按御史是挑大梁的角色,巡视频率最高。

巡按御史的官职的确微不足道,说白了就是七品芝麻官,跟知县一个级别。

但是巡按御史级别虽低,但职能范围却不小,真可谓秤砣虽然小,放到度量衡上就能压千斤。

关于巡按御史的职能,明史上是这样论述的:

“代天子巡狩,所按籓服大臣、府州县官诸考察,举劾尤专,大事奏裁,小事立断”。

当这些巡按御史到基层的时候,县官都要屁颠屁颠举行欢迎仪式,安排到最豪华的宾馆接待,还有美酒佳肴和标准的服务员伺候,说不定还要送名贵纪念品,丝毫不敢怠慢。

万一地方官不小心得罪了御史,极有可能吃不了兜着走。

特别是做了亏心事,害怕鬼叫门的地方官,更要处处小心,如坐针毡。

巡按御史如果不开心,至少可以不上报你的良好政绩;他们如果开心了,还可以把你的劣迹隐瞒不报;报告和不上报,全在他们一念之间。

而且担任巡按御史的官员,很少是老油条,很多是不懂官场潜规则的愣头青,没有资历,但初生牛犊不怕虎。

因此说地方官员看到七品的御史就像老鼠见猫,西门庆见到武松,镇关西见到鲁达,恨得要死,怕得要命。

而且明代皇帝害怕自己御史跟地方官同流合污,蛇鼠一窝,经常轮换,一般只担任一年就换地方了。

这样下来,地方官好不容易腐蚀了一个御史,结果没办几件事又换了一个生面孔,还要重新巴结。

明代嘉靖年间,有一个特别牛叉的御史叫王仪,此人是个软硬不吃的愣头青。

在嘉靖七年(1528年)奉命巡按陕西时,发现秦王府是地方一霸,名声很坏,欺男霸女的事没少做。

王仪得知后毫不含糊,要求秦王府痛改前非,还通告朝廷。

王仪来到河南后,听说赵王府辅国将军朱祐椋在当地为非作歹、干尽坏事,比秦王还过分,于是他就到嘉靖皇帝参了朱祐椋一本,惹得龙颜大怒,最后朱祐椋被剥夺爵位,贬为庶民,投入大牢。

从此这个王仪得了个外号“阎王”,江湖闻之色变。

原则上讲,知县、御史只是分工不同,没有级别高低。知县是负责一县行政的,御史是负责纪律检查的,只有监督权,没有领导权。

明朝的县官按照管辖县的面积大小人口多少,把县分为上中下三等,“粮十万石以下为上县,知县从六品;六万石以下为中县,知县正七品;三万石以下为下县,知县从七品。已并为正七品。”

但不管你是几品,巡按御史来了你就是次品,清正廉洁的县官日子还可以,贪赃枉法了照样把你搞成废品。

所以说,巡按御史实际上比县官厉害。

县官表现好的,可能会被提拔当巡按御史;巡按御史表现好的,不会去当县令。

不过真正有作为的县官,他的人生目标是拜相封侯,区区巡按御史也是不入自己法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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