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位的书写有什么要求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24
牌位书写规范:
1. 书写牌位时需怀有恭敬之心。
2. 字体应用正楷,避免使用行草,确保每个字一笔一划工整。
灵位,亦称牌位,用于书写逝者姓名、称谓,或用于书写神仙、佛道、祖师、帝王的名号、封号、庙号等,供人们祭奠。其书写规则较为繁琐。
1. 儿子为已故父亲立牌位时,若其母或岳父母等同辈人或祖父母等长辈仍在世,应称“先考”。不可直接称呼父亲名字,而应在姓后加“公”字,在名前加“讳”字。例如,若亡父名张三,牌位可写作:“先考张公讳三府君之灵(牌)位”。其中“府君”即父亲之意。若亡父同辈及上辈人均不在世,则将“先”字改作“显”字,以示父亲为家族中最高辈分,牌位可写作:“显考张公讳三府君之灵(牌)位”。
2. 儿子为已故母亲立牌位时,同理,若父亲或同辈人及祖父母等长辈在世,应称“先妣”。例如,若亡母名王秀芝,牌位可写作:“先妣张母孺人闺名秀芝之牌位”,“孺人”指母亲当闺女时。若亡母同辈及上辈人皆不在世,则称“显妣”,牌位可写作:“显妣张母太孺人闺名秀芝之牌位”。
3. 孙子孙女为已故祖父立牌位时,将“先考”改作“先祖考”,“显考”改作“显祖考”。其余情形同理。但孙子孙女为祖父这一辈立牌位,一定是在父母亲这一辈都不在世时才可,否则不轮到孙子孙女来立。
4. 妻子为已故丈夫立牌位时,若两人无子女,牌位可写作:“先夫张君之牌位”。若有子女,则写作:“先夫张公讳三君之牌位”。
5. 丈夫为已故妻子立牌位时,若两人无子女,牌位可写作:“先室王氏闺名秀芝之牌位”。若有子女,则写作:“先室张母王氏闺名秀芝之牌位”,“张母”指妻子给生了孩子。
6. 兄弟之间为已故兄弟立牌位时,弟弟应称“先兄某某”,哥哥可称“亡弟某某”。
7. 父母为已故子女立牌位时,可称“故儿张三之牌位”、“故女王秀芝之牌位”。
扩展资料:
在我国民间传统习俗中,人逝世后其家人都要为其制作牌位,作为逝者灵魂离开肉体之后的安魂之所。牌位大小形制无定例,一般用木板制作,呈长方形,下设底座,便于立于桌案之上。牌位书写,古代多用老宋体(笔划竖粗横细)、自上而下竖写,现代则多采用正楷、隶书、魏碑等字体,以示庄重、肃穆。
自古以来,民间广泛使用牌位,用于祭奠已故亲人和神祇(指天地之神)、佛道、祖师等活动。随着历史变迁,社会进步,城市居民使用牌位祭奠的越来越少,一般都摆放或悬挂逝者的照片、画像作为祭奠对象。
近年来,国内一些殡葬服务单位,为发扬优秀的传统殡葬文化,不断改革创新,设计研制了大理石、玉石、塑料等材质的小型牌位,与骨灰盒配套,供人们祭奠使用。此举既符合民间传统习俗,又安全省力,受到群众的普遍认同。
我国民间传统,对逝者是“安”字当头,如说“安息”、“安魂”、“安灵”、“安放”、“安葬、“入土为安”等等,无不求“安”。而目前人们到殡仪馆祭奠时,多数都是将故人骨灰盒搬进搬出,怎能体现一个“安”字呢?不少人家要从楼上楼下、同时搬动父母、祖父母的几个骨灰盒,不仅费力,也很容易摔倒磕碰,损坏骨灰盒。
古人对灵柩(棺材)移动是很严肃慎重的,一旦落葬,轻易不动。除了非动不可的原因才行移灵。现代的骨灰盒就是棺材的替代品,按传统习俗,一旦安放,除了迁移或下葬,也不应轻易搬动。
为了尊重民间传统习俗,方便人们祭奠故人,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借鉴外地经验,研发了多种材质的小型灵位牌,与已寄存的骨灰盒配套,人们祭奠时,只请出灵位牌,不再搬动骨灰盒,这样既符合传统习俗,又避免寄存场所的拥挤现象,利人利己,皆大方便。
参考资料:牌位-百度百科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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