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特大跨国拐卖儿童案的调查取证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4

调查
2011年2月20日,广西警方获悉,在广西防城港东兴市的北仑河,有人多次从越南用船偷渡运送婴儿至中国境内贩卖,广西警方立即抽调人员组成专案组立案侦查。中国公安部专门召开案件协调会部署专案侦办。广西、广东警方抽调精干力量全力侦办。
经警方缜密侦查,迅即查明该组织是一个由越南人在中国遥控指挥越南境内不法人员,将拐卖的婴儿通过广西边境偷运到中国境内进行贩卖的跨国拐卖儿童犯罪组织。该组织体系严密,分工明确,网络完善。由越南人“阿张”、“阿兰”组织指挥,安排 “小妹”、“阿水”等越南人从广西防城港市接送到广东,再贩卖给中国不法分子出售。
抓捕
2011年7月15日14时,公安部前线指挥部下达抓捕令,广西、广东两省警方300余名公安民警立即展开收网行动。主要犯罪嫌疑人“阿张”、“阿兰”在广东揭阳落网,“小妹”、“阿水”在广西防城港被擒。截至2011年7月27日,,共抓获该组织成员39名,解救被拐婴儿8名。在这些婴儿中,最大的7个月,最小的刚出生10来天,他们均被犯罪嫌疑人灌服安眠药,警方迅速将被解救的婴儿护送至当地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救治。截至2011年7月27日,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从2010年至案发,该团伙共出卖儿童20余名,其中,公安机关解救出11名涉案婴儿(儿童)。婴儿卖出后,阮氏军将所得赃款扣下自己应得的利润,余款打给黄清恒、黄曼丽,黄清恒和黄曼丽将所得利益平分,其他负责接送或提供帮助的被告人则得到一定好处费,买卖或介绍婴儿卖出的相关被告人也从中获取一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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