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应如何计算自己的资本充足水平?

银行应如何计算自己的资本充足水平(根据老的巴塞尔协议)。。≥8的那个

第1个回答  2012-05-23
  概念简介
  资本充足率是指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资本充足率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后,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规定该项指标的目的在于抑制风险资产的过度膨胀,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各国金融管理当局一般都有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制,目的是监测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资本充足率有不同的口径,主要比率有资本对存款的比率、资本对负债的比率、资本对总资产的比率、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比率等。   2010年09月12日,由27个国家的银行业监管部门和中央银行高级代表组成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宣布,世界主要经济体银行监管部门代表当日就《巴塞尔协议III》达成一致。根据该协议,全球各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将提升至7%,是现行标准2%的三倍多。   《巴塞尔协议III》规定,截至2015年1月,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其中,由普通股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将从现行的2%提高至4.5%;此外,各银行还需增设“资本防护缓冲资金”,总额不得低于银行风险资产的2.5%,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将由此被提高至7%。该规定将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间分阶段执行。[1-2]
  编辑本段计算公式
  资本充足率("CAR")是衡量一个银行的资本对其加权风险比例的以百分比表示的量。   CAR 准备金率高于资本充足率的情况
  定义为:   CAR=资产/风险   风险可以是加权资产风险(a),也可以是各自国家调控者规定的最小总资产要求。   如果使用加权资产风险,那么   CAR = {T1 + T2}/a ≥ 8%.[1]   后面那个不等号是国家调控者的标准要求。   T1 T2分别是两种类型的可以计入总量的资产:第一类资产(实际贡献的所有者权益),即银行不用停止交易即可以化解风险的资产;和第二类资产(优先股加百分之50的附属债务),停业清理可以化解风险的资产,对储户提供相对较少额度的保护。   本地规定现金和政府债券没有风险,居民抵押贷款50%风险,其他所有类型资产100%风险。   银行A有100单位资产,组成如下:   现金: 10   政府债券: 15   抵押贷款: 20   其他贷款: 50   其他资产: 5   又假设,银行A有95单位的存款。根据定义,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即5单位。   银行A的加权资产风险计算如下:   现金 10 * 0% = 0   政府债券 15 * 0% = 0   抵押贷款 20 * 50% = 10   其他贷款 50 * 100% = 50   其他资产 5 * 100% = 5   总加权资产风险 65   所有者权益 5   核心资产充足率 (T1/加权资产风险) =7.69%   尽管银行A看似有着高达95:5的负债-所有者权益比率,或者说,95%的资产负债率,但它的核心资产充足率则充分的高。此银行风险较低,因为它的部分资产比其他资产风险低。   资 相关漫画
  本充足率是银行资本总额与加权平均风险资产的比值,资本充足率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   资本充足率=(资本-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操作风险资本+市场风险资本)*12.5)   其中,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即资本=核心资本+附属资本   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   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储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   资本扣除项包括(一)商誉;(二)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三)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的资本投资。   风险加权资产为对应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乘以相应风险系数求和所得到的带有风险的资产额。商业银行计算各项贷款的风险加权资产时,应首先从贷款账面价值中扣除专项准备;其他各类资产的减值准备,也应从相应资产的账面价值中扣除。   巴塞尔委员会认为,“银行的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变量的波动而导致银行的表内或表外头寸在被清算成冲抵之前遭受价值损失的可能性”, 包括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资本,与市场供求状况、利率等因素有关。[1]
  编辑本段银行影响
  中国
  按照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大类,其中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以及未分配利润;附属资本包括贷款呆帐准备、坏帐准备、投资风险准备以及5年期以上的长期债券。扣减项主要包括在其它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中的投资、呆帐损失尚未冲销部分等。根据上述定义可以计算出商业银行的资本净额。 表内、外风险加权资产的计算比较复杂。   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内的资产项目根据风险程度的大小具体划分为六级权数,即0%、10%、20%、50%、70%和100%。按照风险权数计算出的资产称为加权风险资产。 表外资产项目是指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但有可能随时转换为表内项目的资产。信用转换系数是衡量表外资产转换为表内资产风险程度的指标;按照目前的规定,信用转换系数分成四级,即0%、20%、50%和100%。将表外资产项目的本金数额乘以信用转换系数,乘出的数额根据表内同等性质的项目进行加权,从而获得相应的风险权重资产数额。 根据上述对资本的定义和资产风险权数以及信用转换系数,就可计算出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中国银行某行业分析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道:“我也听说了资本充足率或将提高,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中国银行业将面临三重压力。第一是由于体制问题导致的利差收入过高,这样使得银行忽略掉了其他一些业务。这也是银行业面临转型的一个根本结症所在。第二是由于新规则将对资本充足率大幅度提高,使得银行资本需要大规模的补充,那么银行大规模融资的影响在经济上行期的时候一切都好,一旦经济进入到震荡下行期,银行暗藏的资产风险都会暴露出来,导致坏账的急剧增加。最后是息差越来越小,迫使银行业加快转型。其原因在于大型金融机构的发债融资成本越来越低,银行对其贷款也越来越难;现在的银行为了抢存款,推出高收益理财产品,使得银行在利差方面的收入越来越低。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刘煜辉此前对记者表示,中国银行业绝大部分收入来自利差,对资本的补充要求很高,资本充足率一直是中国银行业面临的最大挑战。但是,新规则的实施也将是中国银行业转型的一次机会。   中国虽不是巴塞尔协议国,但该协议的原则事实上已成为国际银行监管的基本准则,只要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从事业务活动 中国五大银行
  ,就必须受到该协议的制约。随着加入WTO,经济改革的深化和对外开放的扩大,银行业间的国际金融业务将日益增多,要想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优势地位,就必须遵守国际惯例。根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还没有达到巴塞尔协议规定的目标,这使得中国的银行无法参与国际竞争,更谈不上实行商业化经营。因此,对照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制定适当的审慎的最抵资本充足率要求。   2011年6月9日银监会公开表示,按照已经公布的《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在起草修订中,目前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影响不大。[3]银监会新闻处负责人进一步表示,《办法》修订的主导思想和有关政策精神均已体现在前述《指导意见》中,所以暂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影响不大。待《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定稿后,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早在2011年5月初,银监会下发了《指导意见》,正式公布了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及贷款损失准备的四大监管工具。其中特别指出,正常条件下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11.5%和10.5%。   而《办法 巴塞尔协议三大支柱
  》则进一步细化了资本充足率方面的监管标准,同时巴塞尔协议Ⅲ的相关要求也将在国内正式落地。据了解,近期下发的《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将商业银行的风险权重设为10个档次,进一步加强了其抵御、应对风险的能力。   其实,风险权重是衡量商业银行投资组合总体风险大小的一种方法,估算不同种类投资的风险大小,给每种投资一个权重值。而资本充足率是银行总资本对其加权风险比例以百分比表示的量。风险权重和资本充足率是反比关系,如果风险权重越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就越低,抵抗风险的能力就越弱。   同时,新的《办法》将其他商业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提高至50%(原规定为20%),其中原始期限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债权的风险权重为20%(原规定原始期限四个月以下风险权重为0%),并取消“对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的债权”优惠风险权重。   虽然银监会强调目前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影响不大,但是不少机构人士预计,如此一来,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可能下降1-2个百分点。同时,交银国际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办法》中还涉及一些尚未明确的高风险贷款和长期贷款风险权重提高,如果按照该意见稿严格执行,实际影响可能高于测算。    银监会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一季度,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1.8%,比2010年末下降0.4个百分点。
  欧美
  协议对 巴塞尔协议对全球银行业影响会议
  世界范围内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普通股和资本缓冲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及过渡期安排,大部分符合此前业内人士的预期。   协议规定,全球各商业银行5年内必须将一级资本充足率的下限从现行要求的4%上调至6%,过渡期限为2013年升至4.5%,2014年为5.5%,2015年达6%。同时,协议将普通股最低要求从2%提升至4.5%,过渡期限为2013年升至3.5%,2014年升至4%,2015年升至4.5%。截至2019年1月1日,全球各商业银行必须将资本留存缓冲提高到2.5%。   另外,协议维持目前资本充足率8%不变;但是对资本充足率加资本缓冲要求在2019年以前从现在的8%逐步升至10.5%。最低普通股比例加资本留存缓冲比例在2019年以前由目前的3.5%逐步升至7%。   此次协议对一级资本提出了新的限制性定义,只包括普通股和永久优先股。会议还决定各家银行最迟在2017年底完全接受最新的针对一级资本的定义。   此协议是近几十年来针对银行监管领域的最大规模改革。各国央行和监管部门希望这些改革能促使银行减少高风险业务,同时确保银行持有足够储备金,能不依靠政府救助独立应对今后可能发生的金融危机。   《巴塞尔协议III》要求各成员国从2013年1月1日起将协议列入法律当中,并且要求从当日起各成员国的商业银行必须满足其最低要求。特别地,新协议对一级资本作出了全新的定义。   纽约Bruyette&Wood的银行分析师FrederickCannon表示,由于新协议重新定义了一级资本,所以,按照KBW银行指数来计算,包括花旗银行和美洲银行在内的7家美国银行将面临一级资本充足率不足的局面。   根据花旗银行和美洲银行2009年年报来看,其一级资本充足率达到11.67%和9.25%;一级资本分别为1270.34亿美元和1603.88亿美元;普通股比例分别为6.49%和6.46%。在新的定义实施之后,二者的一级资本充足率可能会低于6%。   在一级资本充足率上,欧洲的商业银行相比美国同行们更为捉襟见肘。根据今年上半年的统计数据来看,欧洲排名前10位的商业银行一级资本充足率平均为9.26%,最高为德意志银行的10.80%,最低是毕尔巴鄂比斯开银行的7.7%。同期,美国排名前10位的商业银行一级资本充足率平均为11.25%,最高者是纽约梅隆银行13.80%,最低为美洲银行7.81%。   为满足新的要求,德国最大的银行德意志银行表示将计划增发98亿欧元的股票来避免由于资本短缺而带来种种负面影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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