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a公司工作,合同是和b公司签署的,3年过去了,现在要求和b公司结束劳务关系,与c公司重新签署劳务外包

合同。这对员工有哪些权益上的损害?工龄按照法律规定是否可以累积?

第1个回答  2012-09-14
所述应属于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用人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不一致。你“现在要求和b公司结束劳务关系,与c公司重新签署劳务外包”,可能不能获得经济补偿。如你等待前一合同到期终止,除B公司提出以同等或更好条件与你续签劳动合同而你拒绝外,B公司已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与c公司重新签署劳务外包(即,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工龄不能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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