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焦延寿的老师和弟子分别是谁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05-17
焦延寿(生卒年不详),名“赣”或“贡”,西汉中期著名哲学家。
汉昭帝时,焦延寿出来作官,政绩很好。后来又专心读书,尤其下工夫研究《易经》,一边讲授,一边著书,著有《焦氏易林》。代表徒弟有京房。
焦延寿于《周易》自称学于孟喜,其学生京房也认为“延寿易即孟氏学”。而孟喜正传弟子“瞿牧、白生不肯,皆曰非也”。其实,“焦延寿独得隐士之说,托之孟氏,不相与同”。“其说长于灾变,分六十四卦,更直用事,以风雨寒温为候,各有占验。” 这些思想后来被其弟子汉代著名易学大师京房继承和发展。

焦氏的易学著作有《易林》、《易林变占》。《隋书·经籍志》载有焦氏撰《易林》十六卷,梁又本三十二卷。《易林变占》十六卷。《旧唐书·经籍志》载有焦氏《易林》十六卷,《新唐书·艺文志》、《宋史·艺文志》亦有著录。今存焦氏著作有《易林》。
房(前77—前37年),西汉学者,本姓李,字君明,推律自定为京氏,东郡顿丘(今河南清丰西南)人。他受学于梁人焦延寿,焦延寿自称学《易》于孟喜,京房以为焦氏《易》即孟氏之学,而孟喜的弟子白生、翟牧都不承认。焦延寿常说:“得我道以亡身者,必京生也。”京房说《易》长于灾变,分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风雨寒温为候,各有占验。汉元帝初元四年(前45年),举孝廉为郎,后任魏郡太守。多次上疏论说灾异,引《春秋》、《易》为说,得罪宦官石显,又与治《易》的权贵五鹿充宗学说相非,以“非谤政治,归恶天子”的罪名被弃市。 [1] 其后京房三弟子殷嘉、姚平、乘弘皆为经学博士,于是《易》有京氏学。京房著有《易传》三卷,《周易章句》十卷,《周易错卦》七卷,《周易妖占》十二卷,《周易占事》十二卷,《周易守林》三卷,《周易飞候》九卷,《周易飞候六日七分》八卷,《周易四时候》四卷,《周易混沌》四卷,《周易委化》四卷,《周易逆刺灾异》十二卷,《易传积算法杂占条例》一卷。
在科学史上,京房的地位还得益于他的音律学造诣。《京房传》说他“好钟律,知音声”,并非夸张之辞。他“本姓李,推律自定为京氏”(《汉书·京房传》),遂以京为姓。这件事充分表明了他对音律的迷恋。
在音律理论方面,京房把传统的十二律扩展成了六十律。在此之前,人们采用三分损益法计算十二律,用这种方法,当生到第十一次(即第十二律)后,不能回到出发律上,使得十二律不能周而复始。对此,京房采用了扩展十二律的解决办法。根据传统的三分损益法,黄钟生林钟,林钟生太簇,太簇生南吕,……这样依次相生,最后是无射生中吕,就得到了十二律。京房则从中吕起继续往下生,直到六十律为止。其实,六十律并非京房的发明,《后汉书·律历志》明确记载汉元帝派人向京房问律,“房对受学故小黄令焦延寿六十律相生法”。由此,六十律是焦延寿之所为,京房的作用在于把这一方法介绍给了社会。
采用六十律相生法,当升到五十三次(即第五十四律)时,已与出发律极为相似,可以周而复始了。可是,焦延寿、京房为使律与历相结合,一定要凑成六十这一整数,使得“以六十律分期之日,黄钟自冬至始及冬至而复。”(《后汉书·律历志》)这当然是牵强附会。而且这种定律法在演奏实践和乐器制造方面都有困难,因而无实用价值。这种定律法的价值在于理论上给人们指出了一种可能性:可以通过极微小的音差来变换音律。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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