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纲五常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05-18

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仁、义、礼、智、信。

三纲五常(纲常)是中国儒家伦理文化中的重要思想,儒教通过三纲五常的教化来维护社会的伦理道德、政治制度,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三纲五常”的形成与发展

三纲、五常两词,出自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但作为一种道德原则、规范的内容,它渊源于先秦时期的孔子。孔子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董仲舒按照他的“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五伦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

三纲五常作用

1.教化臣民:三纲五常是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被用于教化天下、维护社会伦理。

2.禁锢思想:三纲五常和名教观念,为封建阶级统治和等级秩序的神圣性和合理性而辩护,成为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基本理论,为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所维护和提倡。它们作为封建社会的最高道德原则和观念,被写进封建家族的族谱中,起着规范、禁锢人们思想、行为的作用。2000多年来,它一直影响着中国人的国民性。当然,这种思想在一定时期也起到了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际关系的作用。

三纲是儒家奴化思想的根源,扭曲了孔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之说。其核心是从于正理或无条件服从于上下关系,三纲立足于关系下的服从,而孔子立足于正理,倡导无论地位都该依正理尽本分。

“三从”与“四德”的合称。“三从”指妇女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三从四德”,是一种中国古代女性的道德规范,是为适应家庭稳定、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据“内外有别”、“男尊女卑”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的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的进行的规范要求。

新三从四德

新的三从是指从世界、从爱、从己;新的四德是指,文德武德、言娴淑德、品学兼德、修身立德。

从世界:应从宏观角度看整个局势的发展。全球化下,各国竞争更加激烈。中国崛起,在国际上的地位举足轻重。香港虽为国际城市,与中国的关系不可分离。

从爱:应该用爱去化解家庭、工作、社交中的冲突。

从己:人贵有自知之明,避己所短、扬己所长,才能对自己的人生坐标准确定位。

文德武德:社会竞争大,虽然不至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但要见多识广、培养专长。

言娴淑德:凡事从他人角度着想,口出慧言,用女性的温柔言语打动人心。

品学兼德:善良的品格增加人缘,品位增添魅力;不断学习,追求进步,才能越来越美丽。

修身立德:发掘、善用女性细腻、温婉的特质,面对工作时表现自信、面对生活呈现优雅、面对家庭展现美德。

上述新“三从四德”已与旧“三从四德”大相径庭。在中国封建社会,根据“内外有别”、“男尊女卑”的原则,儒家礼教要求女性“三从四德”。所谓三从,是指未嫁从父、已嫁从夫、夫死从子;所谓四德是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如今,随着时代发展、女性地位提高,它逐渐被抛弃。

第2个回答  2015-04-17
  1、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五常:仁、义、礼、智、信。
  2、基本简介
  三纲
  三纲为:君为臣纲,君不正,臣投他国.国为民纲,国不正,民起攻之.父为子纲,父不慈,子奔他乡.子为父望,子不正,大义灭亲.夫为妻纲,夫不正,妻可改嫁.妻为夫助,妻不贤,夫则休之.——出自《封神演义》
  三纲:君臣义,即君臣之间要讲信义;父子亲;夫妇顺,即夫妻要和顺。
  《礼纬·含文嘉》云:三纲,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矣。
  五常
  至于五常,爱之仁,正之义,君之礼,哲思智,情同信,春生化万物而成仁,秋刚正利收而为义,礼是形式,智为思想,信是保证,这些都是好东西吧,对三纲有误解情有可原,要是连这些都反对,那未免也太愤青了吧!以下是片面理解!
  (1)五常:仁、义、礼、智、信。
  五常又称“五典”,即五种行为规则。语出《尚书·泰誓下》:“狎辱五常”。
  [唐]孔颖达疏云:“五常即五典,谓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2)五常:另一说为“五伦”,即古人所谓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五种人伦关系。用忠、孝、悌、忍、善为“五伦”关系准则。
  孟子认为:君臣之间有礼义之道,故应忠;父子之间有尊卑之序,故应孝,兄弟手足之间乃骨肉至亲,故应悌;夫妻之间挚爱而又内外有别,故应忍;朋友之间有诚信之德,故应善;这是处理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道理和行为准则。
第3个回答  2012-05-15
董仲舒
公元前179 - 公元前104
〖西汉〗

西汉哲学家,今文经学大师。广川(今河北枣强东) 人。专治《春秋公羊传》。曾任博士、江都相及胶西王相。汉武帝朝举贤良文学之士,进“天人三策”,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为武帝所采纳,形成“独尊儒术,罢黜百家”政治格局,为此后两千馀年间封建统治者所沿袭。其学以儒家宗法思想为中心,杂以阴阳五行说,将神权、君权、父权、夫权贯串为一,形成封建神学体系。其说以“天人感应”说为中心,以为“君权神授”,“天”对地上统治者经常用符瑞、灾异等表示愿望或谴责。又将天道和人事牵强比附,以论证其“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观念。还提出“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并宣扬“黑、白、赤三统”循环的历史观。所著有《春秋繁露》(经后人附益修改)及《董子文集》。

中国封建社会基本道德规范。三纲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者绝对服从于君、父、夫;为君、为父、为夫者为臣、子、妻做出表率。五常指仁、义、礼、智、信,是用以调整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关系的行为规范。三纲、五常语出西汉董仲舒著《春秋繁露》,但其思想内容则源于先秦诸子之学,如孔子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说;韩非称“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为“天下之常道”。三纲五常连用始于宋代朱熹。

中华民族的伦理道德按现有文字记述应起于夏禹时期,而以社会思想文化强调其作用的重要性则始于孔子的终身致力而为,然后是孟、荀、董、程、朱的发展丰富和经院形式地实践演绎。

孔子的伦理道德的思想宣传创立时期,从其所处时代积极作用的方面讲,孔子将文化从上层阶级的少数人的范围传播到了普遍地民间;他的伦理道德的思想观念正确地认识到其作用对社会稳定和正常运转发展的性质;但是,孔子的观念实践不能认识到无论是没落时期的奴隶主阶级或者是处于萌动创立新的社会秩序的封建地主阶级均需要多样形式的手段来为自身服务的现实;他不能从哲学上把握伦理道德的人本体的存在和关系中人本体的表现的必然。伦理道德、生产经济、军事手段等等均不能独立绝对化地行之于社会成为社会整体的绝对支撑,而必然是伦理道德、生产经济、科学技术、政治科学、文学艺术和军事手段等等的共同结构才能形成健康稳定正常发展的社会实体。人本体的伦理关系中的存在和人本体的受一定伦理形式和观念的影响、采取一定地伦理道德形式的存在是一切社会中行为的基础起点。

西周社会的产生发展,在于商纣无道周文王行“仁”道使人心向往,并未单纯依靠道德教化;周公制礼,以“敬德保民”求“享之天命”,建立奴隶制社会的稳定辉煌时期;周王朝兴于礼又未去礼而亡,在于其没有能继续全面稳定发展其社会各领域的既有成绩,在于其政治的不自觉发展和封建诸候的发展、在于生产经济等各种文化发展间的不平衡存在,在于两种不同的伦理关系已在观念上形成对立、各种不同伦理观念支配的人本体的对立。

所以,孔子把伦理道德的“仁”、“礼”观念看成是一种无社会现实各领域结构关系、无历史发展抽象绝对化地政治存在就是片面地社会存在观念,期望“克已复礼,天下归仁焉”就不是可实践的社会指导思想,孔子一生抱负终成遗憾就理之所以了,在失去了应有可能的观念依据的人本体的现实存在,往日伦理关系中的人本体已不是应对新的、伦理形式的代表本体。

孔子的思想观念作为社会中的一门科学内容,关系社会本体或主体的人的伦理必然和道德原则,关系人本体和自然伦理社会伦理的必然现实存在,人本体的自然本体的规定和社会本体的之双重规定和历史必然变化发展的存在,他的积极有意识独立成论的努力和教育宣传的实践本身,也可以作为社会对一切理论独立建立的必然,去进行分析研究、批判思维、判断认识。

春秋时期奴隶制的崩溃,形成“天命”与伦理“礼”“纪”间的相对性关系,这是自然知识、生产经济与军事力量在社会中作用的被认识和运用产生结果的结果,“天命”与“伦理”之间绝对同一地关系不复存在,甚至是伦理的自然血缘关系维系社会的作用也动摇了,奴隶主阶级集团内的等级秩序更是被裂变的面目全非了,礼的伦理必然性在酝酿之中,新的政治经济秩序在萌芽建立状态之中。奴隶制社会的伦理秩序既然产生于原始公社的氏族血缘关系之中、从而突出其个人氏族血缘在社会中的至爱亲近、粉饰其绝对性的是其享天命的自我意识,新的政治经济秩序兴起自然而然这一切将受到直接冲击。在这样的时代背景前提下,任何否定“礼”和旧伦理的绝对地位的政治学说和举动就是可以理解的,任何可以取天下推进社会历史进步的违“礼”“纪”悖道德的行为甚至可以认为是大义之举,故这一时期百家争鸣,法家和兵家最为社会实力集团所接受,在这个时期不论任何社会力量代表的政治家问政于儒有自取其辱之愚,是此孔子哪有机会获宠于当时;而且,在这样的社会背景前提下也就断送了集团任何一个可以获得天下的机会,道德不可能在暴力相向的社会环境中具有称雄割剧的绝对地作用能力,即便文王周公再世与其兴周当时,“礼”也只能为事实上其中一种政治响应力量而不能为取天下的绝对地力量。——所以,群雄并起,何人会“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而断送机遇呢。

奴隶制的鼎盛发展就是氏族—的血缘宗法制——国家组织一体,并容纳异姓婚姻氏族的贵族奴隶主的存在为补充,形成奴隶主阶级的存在。孔子所处时期奴隶制的国家集权崩溃,权利下移而政出“诸候”、“大夫”、“陪臣”等。显然,原先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秩序紊乱。血缘宗法本身就是人的自然的规定性与社会性的同一,血缘宗法在奴隶制中与国家政治的同一就是“家天下”的,就是私有制的极端存在的形式;就是一方面以私有制的极端性的存在,“人”的权利的极端异化在社会中一小部分为人权配天命,而一大部分等同工具财物的非人(人鬲)完全丧失任何现代意义上的人权内容。

奴隶制的崩溃是氏族——国家形式与地域日益开拓、认识视野与生产能力发展的人口数量迅速增长起来形成的政治形式的对立冲突;一方面是国家集权的氏族——家族化的寡头政治,一方面是地域和交通、财富与人口的为诸候力而据之的条件刺激起来对利益的无限追求,都会形成同氏族和不同氏族间的、甚至是大夫陪臣参予的政治权利争夺的斗争;一方面奴隶主残酷的压迫,一方面是奴隶们的消极怠工——生产与战场不用命,解决这样地社会矛盾状况形成了封建制社会的必然产生。

封建制的社会伦理状况,血缘家族的与国家形式的同一不再是无限制的扩张,婚姻的异性家族不再绝对享有皇(或王族)的裂疆封土的权利,皇族的分封也只享有一定范围内自然资源——土地赋税——徭役——财物的按法定的征收享用;土地与地主阶级、农奴(农民)阶级也不再是绝对全面地奴役的关系,以土地为中介地主享有对土地的所有权——在此前提下收纳地租,农奴(农民)则耕种土地交缴地租,农民有自由支配的时间和工具类的居住类的财产,组成家庭;国家的权利由各级政权依序形成组织系统,家族分封王甚至不再掌握相应地军队,官吏在范围内行使军、政、教等不同的权利;皇(或王)依赖着主要是阶级和国家各级政权行使着天下管理的权利和聚敛财富的为己所用。在这种社会政治、经济的状态下,多种姓大分散小集中形成家庭或家族的伦理必然性和普遍性;伦理秩序的普遍性不再是奴隶制社会内奴隶主阶级内容的自然血缘的社会秩序化的辈份、等级的规范,而是社会普遍成员自然血缘的社会普遍化秩序;往日奴隶主王的氏族——家族的祖、父、子各辈的长幼男女的贵贱分别,在封建社会的普遍范围内又演化出与政治权利独立、政治秩序严格地政治伦理形式的普及应用。

孔子理念传播的伦理仁义,在汉朝武帝即位及之后得到了重视,经董仲舒以系统化和实践形式化,他的理论以提出“三纲五常”为代表,即:三纲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仁、义、礼、智、信。“三纲”是社会中实践秩序原则的分类,“五常”是实践的伦理道德的原则内容。董仲舒从孔孟理念中的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和朋友的五伦中分析认识判断应以君臣、父子、夫妇的关系最为普遍重要,“君臣”甚至可以泛意为全社会成员的对皇权的服从——只是君臣具有国家形式上组织性与序列性,“父子”是血缘延续的和人类社会延续的现实体现、是社会中自然伦理与社会伦理同一的序时传播;“夫妇”是婚姻血缘父系社会的肯定,是家庭责任权利义务的绝对性和权威性的肯定。

董仲舒的“五常”与“三纲”统一排斥对伦理必然和道德原则的理性认识,对孔孟的继承同时否定了前人的“仁德”至上和“仁德”理性形式地认识,他的理论具有明显地实践形式性和实践片面性特征,如果讲孔孟的直接理论中还有诲人不倦和谆谆善导让人们知道仁与礼为何物,董仲舒的“三纲五常”就是要让仁与礼通过对君、父、夫的意志服从中得到绝对体现。

曾子曰:……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

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孝经》

“任人有问屋庐子曰:礼与食孰重?”

曰:“礼重”。

“色与礼孰重?”

曰:“礼重。”

曰:“以礼食,则饥而死;不以礼食,则得食,必以礼乎?礼迎,则不得妻;不礼迎,则得妻,必礼迎乎?”

屋庐子不能对,明日之邹,以告孟子。

孟子曰:“於答是也何者?不揣其本,而齐其未,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金重于羽者,岂谓一钩金与一舆羽之谓哉?取食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食重?取色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往应之曰:“珍兄之譬而夺之食,则得食;不珍,则不得食,则将珍之乎?愈东家墙面搂其处子,则得妻;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孟子》告子章句下 “闻诛一夫付矣,未闻弑君也。”《孟子》

与此比较,董仲舒的伦理道德观念是反对理性认识而带有明显地意志客观绝对化倾向,孔子和孟子则是强调“仁”与“礼”绝对存在前提同时强调其具体关系中的具体体现,反对将“仁”“礼”与其他具体存在对立起来和形式抽象地理解,认为“仁”与“礼”是与视、听、言、动相同一的而不是相对立的,关健在于事实是否与“仁”“礼”同一。

中国的儒家思想实际上历经了漫长地二千多年的历史和不同具体地社会阶段,但处于奴隶制没落时期和封建制正式确立之前为一个史期应是以孔子与孟子同属一个阶段,孟子的观念也并没有与当时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取得一致地默契,这一时期社会的封建地主阶级和农民(农奴)阶级还没有最终定型;董仲舒的观念则反映了社会稳定、阶级定型构成、封建中央集权确立,他的理论对象面对社会普遍成员的存在,所以有人性“三类”的提法,既所谓:圣人之性,中民之性,斗筲之性的区别,与孔子的“惟上智与下愚不移”人性论出于一辙,但是孔子“克已复礼”的对象寄望的阶级前提的绝对化是根本否定“下愚”社会历史中绝对存在地位的。然而,董仲舒的理论反映对象作为社会政治经济地位构成,性三类的内容指向都是社会中肯定存在的阶级的代表概念,作为社会完整地政治形式他强调德与刑的并用和“三纲五常”都体现了封建社会状况统一的政治实践的意志。

伦理的关注表明社会人本体的存在与关系的地位存在被社会主体意识的承认,道德的关注表明社会人本体的伦理道德意志表现的绝对性程度。前者是人本体存在及其关系客观规律性的存在,后者则是人的本体主观积极运动、相互主动作用的一种基本表现。道德的水平状况表明其对人本体存在的社会状况反映和反思地肯定或否定的状况,表明着人本体的意识认识对自身存在的自然血缘关系和社会关系的承认程度,表明着存在于人本体的人类社会历史中自然与社会的认识与实践发展程度;道德的状况取决于伦理必然客观的存在的文明化认识,道德的社会实践则表明着人本体的伦理文明化发展程度。总而言之,伦理与道德在社会中的观念反映表明着人类社会对作为社会本体的人的地位承认的变化发展。封建社会对人的承认应该说是社会普遍的,至于人的权利的承认封建社会以“三纲”中各个“纲”的君、父、夫的实体否定了臣、子、妻的实体的绝对地位,这不仅是政治、经济的否定,而且包括对其认识和行为意志的否定,以“纲”为准,惟命是从而已。

封建社会和奴隶制社会一样之处,在于采用“上帝”“天命”等神秘主义的宗教思想进行思想统治,而采用这些异于人本体的客观异己力量来统治现实的人的精神意识,在于这些人本体自身的意识承认其客观绝对地位。虽然从认识史的变化中人们知道这些“异己”物是人主观局限意识的臆造,这些情况表明社会阶段上人们对这些异己力量的承认和接受也是社会人本体精神存在状况的一种客观现实;而当异己神秘的力量绝对地位不再被承认,人们会寻求自我力量的现实体现,之所谓:子不语怪、力、乱、神,就在于奴隶制没落时期的诸候、大夫、陪臣们的意识不承认“神”“怪”的存在,反对秩序的破坏采用暴力、违悖伦理的逆乱作为。孔子的“克己复己”就有着实际针对性,所以才有哲学上的“正名”之说,孔子希望奴隶主诸候最终服从“周礼”“先王”的礼制,而“克己”行为之实。孔子与孟子面临的社会任务一样都局限于社会的上层,这突出反映社会伦理矛盾现实、体现理性阶段和意识行为的阶级层面,任何异于其利益意志的存在都不会被承认、包括神秘主义的“客观”的神或上帝、包括约束其行为的先王道德行为,利益的现实驱动着意志而奋发图强。

董仲舒及其之后的程颢、程颐、朱熹的伦理道德的学说,是孔孟礼教的普遍化与宗教神学、天命天理等客观唯心主义统一的形成,加强对封建主义社会秩序的理论支持,让人们在礼教普遍客观化的同时借助宗教等神秘主义的观念驯化人们对封建皇权的服从,封建主义社会的伦理政治理论掩盖了人本体的绝对地位、片面化人本体道德行为——社会自然伦理与宗教神学结合实用地伦理道德观念的绝对作用,稳定了封建主义制度的长期延续。

至圣先师孔子自然是讲人伦道德的祖宗。但孔子的言论很零散,没有对道德人伦的原则做一个简明扼要的总的概括。那这个概括是谁做出的?是汉儒的杰出代表董子(董仲舒)。就是“三纲五常”的概括。这个概括很好,很精辟。但董子虽然对伦理道德的总的原则做出了“三纲五常”的精辟概括,却没有对它做出哲学上的系统解说论证。而这个工作最后是谁完成的?就是宋儒。其最杰出代表是朱子。朱子创建了一个系统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的哲学体系,从哲学高度,论证了三纲五常的合理性。其宏扬阐明圣教之功,无人可比。故我们后人讲伦理道德,必须牢记这三位伟人:孔子,董子,朱子。
第4个回答  2014-11-27
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仁、义、礼、智、信。
三纲五常(纲常)是中国儒家伦理文化中的重要思想,最早源于孔子,儒教通过三纲五常的教化来维护社会的伦理道德、政治制度,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在规范社会道德的同时也成为了封建统治者禁锢劳动人民思想的精神枷锁,使得其中的愚忠思想滋生蔓延。
三纲
三纲为:君为臣纲,君不正,臣投他国.国为民纲,国不正,民起攻之.父为子纲,父不慈,子

三纲五常
奔他乡.子为父望,子不正,大义灭亲.夫为妻纲,夫不正,妻可改嫁.妻为夫助,妻不贤,夫则休之.——出自《封神演义》
  
可见,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君主应该成为臣下的表率,父亲应该成为儿子的表率,丈夫应该成为妻子的表率,身处某种位置,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正人先正己,三纲非但不是奴役压迫,反而是对上位者的约束,三纲并非是为臣、子、妻定的,而是给君、父、夫定的!
三纲:君臣义,即君臣之间要讲信义;父子亲;夫妇顺,即夫妻要和顺。
《礼纬·含文嘉》云:三纲,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矣。
五常
至于五常,爱之仁,正之义,君之礼,哲思智,情同信,春生化万物而成仁,秋刚正利收而为义,礼是形式,智为思想,信是保证,这些都是好东西吧,对三纲有误解情有可原,要是连这些都反对,那未免也太愤青了吧!以下是片面理解!
(1)五常:仁、义、礼、智、信。
五常又称“五典”,即五种行为规则。语出《尚书·泰誓下》:“狎辱五常”。
[唐]孔颖达疏云:“五常即五典,谓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2)五常:另一说为“五伦”,即古人所谓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五种人伦关系。用忠、孝、悌、忍、善为“五伦”关系准则。
孟子认为:君臣之间有礼义之道,故应忠;父子之间有尊卑之序,故应孝,兄弟手足之间乃骨肉至亲,故应悌;夫妻之间挚爱而又内外有别,故应忍;朋友之间有诚信之德,故应善;这是处理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道理和行为准则。
演变
董仲舒的“五伦”
三纲、五常这两个词,来源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但作为一种道德原则、规范的内容,它渊源于先秦时代的孔子。孔子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董仲舒按照他的大道“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五伦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董仲舒认为,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夫妻三种关系是最主要的,而这三种关系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亦即所谓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三纲。三纲皆取于阴阳之道。具体地说,君、父、夫体现了天的“阳”面,臣、子、妻体现了天的“阴”面;阳永远处于主宰、尊贵的地位,阴永远处于服从、卑贱的地位。董仲舒以此确立了君权、父权、夫权的统治地位,把封建等级制度、政治秩序神圣化为宇宙的根本法则。
“五常之道”实际上是“三纲”的具体化。董仲舒又认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则是处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关系的基本法则,治国者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在他看来,人不同于其他生物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人类具有与生俱来的五常之道。坚持五常之道,就能维持社会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
“三纲”“六纪”
汉班固(32-92)撰《白虎通义》中国汉代讲论五经同异,统一今文经义的一部重要著作。《白虎通义》总结了两汉经学的成果,集两汉今文经学大成之作,主要内容为记述白虎观会议关于经学之议论,大部分为复述董仲舒的学说及基本观点,并有所发挥。并提出了“三纲”、“六纪”的伦理金条,“三纲”是“署为数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六纪”为“诸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认为“三纲法天地人,六纪法六合”,“六纪”是从“三纲”而来,是“三纲”之纪,把封建社会的伦理关系说成合乎天意的、永恒的自然关系。《白虎通义》以三纲五常为核心构建了一整套神学目的论和政治伦理思想体系,通过一系列的具体制度充分体现出来,在东汉时期实际上起了法典作用。
朱熹“三纲五常”
从宋代朱熹开始,三纲五常联用。
名教观念最初也始于孔子。孔子强调以等级名份教化社会,认为为政首先要“正名”,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董仲舒倡导审察名号,教化万民。西汉武帝时,把符合统治利益的政治观念、道德规范等立为名分,定为名目,号为名节,制为功名,用它对百姓进行教化。称“以名为教”。其内容主要就是三纲五常。但“名教”这个词的出现是在魏晋时期,用来指以孔子的“正名”思想为主要内容的礼教。魏晋时期围绕“名教”与“自然”的关系展开了论辩。王弼糅老庄思想于儒,认为名教出于自然;嵇康提出了“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思想;西晋郭象则认为名教即自然。宋明以后,名教被称作“天理”,成为禁锢人们言行的桎梏。如违犯伦理纲常,即被视为“名教罪人”。
三纲五常和名教观念起到了一定的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际关系的作用。
示例:可是像我这样出身名门,幼读诗书,对圣人三纲五常之教,不敢稍忘。(姚雪垠《李自成》)
中国传统的启蒙教育读物《三字经》里也明确写道:“三纲者,君臣义,父子亲,夫妇顺。”“曰仁义,礼智信,此五常,不容紊。”由此亦可见“三纲五常”做为中国人心中根深蒂固的道德标准于儒家思想的发扬起着不可磨灭的作用。
第5个回答  2016-02-15
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仁、义、礼、智、信。
三纲五常(纲常)是中国儒家伦理文化中的重要思想,最早源于孔子,儒教通过三纲五常的教化来维护社会的伦理道德、政治制度,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当今社会,道德缺失,也是传统文化的缺失,学习传统文化中的精髓,才是教育子女、待人接物的正确法则。

出处:
《论语·为政》“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何晏集解:“马融曰:‘所因,谓三纲五常也。”
“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指“仁、义、礼、智、信”。
▲“三纲”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同时也要求君、父、夫为臣、子、妻作出表率。它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
▲“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
名教观念是儒家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名即名份,教即教化,名教即通过上定名份来教化天下,以维护社会的伦理纲常、政治制度。
泊静子曰:上文所引《论语·为政》语,何晏集解所引马融注,实已为后人之见解,不得谓之为孔子之本意。故概述中所谓“源于孔子”,实为臆造。
五常又称“五典”,即五种行为规则。语出《尚书·泰誓下》:“狎辱五常”。唐孔颖达疏云:“五常即五典,谓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又有五常:仁、义、礼、智、信
五常也指五行所代表的五类事物,即木、火、土、金、水的正常运动。《伤寒论》序:“人禀五常,以有五脏。”
常是不变的意思,这里指一定准则。五常就是五条准则,也叫“五伦”。这是封建礼教。五常的内容,旧时说法不一。一说是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间所规定的关系;二说是指仁、义、礼、智、信等人与人之间的道德标准。它和“三纲”常连起来说,即“三纲五常”。一般不说成“三纲五伦”。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