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书省是干什么的?中书省又是干什么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07-06-17
中书省
官署名。魏曹丕始设,为秉承君主意旨,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沿至隋唐,遂成为全国政务中枢。隋代因避讳改为“内史省”或“内书省”,唐代先后曾改称西台、凤阁、紫薇省,旋复旧称。在唐代,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同为中央行政总汇,由中书省决策,通过门下省审核,经皇帝御批,然后交尚书省执行,故实任宰相者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中书省长官在魏晋为中书监及中书令,隋代废监,仅存中书令一职。唐在中书令之下设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皆为要职。宋代虽设尚书、门下、中书三省,而中书省之权特重。《宋史·职官志》说:“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尚书、门下并列于外,又别置中书禁中,是为政事堂。与枢密院对掌大政。”宋代中书省之职是“掌进拟庶务,宣奉命令、行台谏章疏,群臣奏请兴创改革及任命省、台、寺、监、侍从、知州军、通判等官员。”中书省掌握行政大权,它与掌管军事大权的枢密院,合称“二府”。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门下、尚书两省皆废,故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地方行政一部分亦由中书省掌握。边远地区,设十一个行中书省分区统辖。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废中书省,由皇帝直接统领六部,机要之任则归“内阁”。此后即无中书省这一机构。

中书省一般设有:中书令二人,正二品。掌佐天子执大政,而总判省事。

侍郎二人,正三品。掌贰令之职,朝廷大政参议焉。临轩册命,为使,则持册书授之。四夷来朝,则受其表疏而奏之;献贽币,则受以付有司。

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掌侍进奏,参议表章。

主书四人,从七品上。主事四人,从八品下。有令史二十五人,书令史五十人,能书四人,蕃书译语十人,乘驿二十人,传制十人,亭长十八人,掌固二十四人,装制敕匠一人,修补制敕匠五十人,掌函、掌案各二十人。

右散骑常侍二人,右谏议大夫四人,右补阙六人,右拾遗六人,掌如门下省。

起居舍人二人,从六品上。掌修记言之史,录制诰德音,如记事之制,季终以授国史。有楷书手四人,典二人。

通事舍人十六人,从六品上。掌朝见引纳、殿庭通奏。凡近臣入侍、文武就列,则导其进退,而赞其拜起、出入之节。

行中书省

原是中枢机构的名称。行省为中枢机构派驻地方的机构。北朝的东魏曾设过行台省,但不常置。以后隋、唐遇有重大军事行动,也曾在地方临时设置行台省,作为中央军事指挥机构的派出机构,军事行动结束后即行废除。金朝初年,也曾设置行尚书省,后来统治稳定后又复废除。元朝初年,仿照金朝在中央设尚书省作为全国最高行政机构,在地方设行尚书省作为其派出机构,设官与尚书省略同。后来,尚书省改为中书省,行尚书省也改为行中书省,其辖区逐渐稳定下来,成为常设的地方行政机构。到元成宗大德年间(1297��1307年),全国除大都附近包括今河北、山西、山东、内蒙古一部分地区划为“腹里”,直属中书省之外,共划分11个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省。这11个行省是:1.岭北2.辽阳3.河南4.陕西5.四川6.甘肃7.云南8.江浙9.江西10.湖广此外,还有 “征东行省”,统辖朝鲜半岛一带。不过,征东行省同其他行省有所不同,其行政首脑由高丽国王兼任,属官由高丽国王选择,治理亦从其俗,实际是个徒有虚名的行省。行中书省的权力很大,“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元史》卷91《百官志》)。
第2个回答  2007-06-17
中国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并为一级政区名称。简称行省,或只称省。元置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也称都省;因幅员辽阔,除腹里地区直隶于中书省、吐蕃地区由宣政院管辖外,又于诸路重要都会设立10个行中书省,以分管各地区。在世祖、武宗朝3次改称行尚书省。
行省制度渊源于魏晋的行台。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遵用汉法,立中书省总领全国政务。其后,相继于各大地区建立行中书省。以平章政事为最高长官。有时亦设丞相。行省掌管辖境内的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及其他军国大事,统领路、府、州、县;距离省治远的地方,另设宣慰司统之,作为行省的派出机构。元代行省包括:陕西、甘肃、辽阳、河南江北、四川、云南、湖广、江浙、江西、岭北行省。除统治各大地区的行省外,元廷还于高丽置征东行省,但行省丞相由高丽国王兼任,原有的政权机构和制度均不改变,财赋亦不入都省,与元代国内诸行省性质不同。元代还设过几种专主大征伐的行省,是临时性的建置,事毕即罢。元代行省制度的确立,是中国行政制度的一大变革。明灭元后,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但习惯上仍称行省,一般简称省。省作为地方一级行政区的名称,一直沿用到现代。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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