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有()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A财产保险 B人寿保险 C信用保险

D社会保险

第1个回答  2011-06-19
答案应该选 B 人寿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八十五条明文规定: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
释义: 经营有人寿保险(以人的寿命做标的的保险简称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通过分立或者合并解散公司的,人寿保险合同并不因为保险公司的解散而受影响,分立后的各保险公司或者合并后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接尚有效的人寿保险合同;由分立后的各保险公司依照协议接受人寿保险合同和准备金,或者由合并后的保险公司接受人寿保险合同和准备金。因此,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以分立或者合并的形式解散保险公司的,不受限制。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得以分立或者合并以外的方式解散。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6-19
B 人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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