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责任处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2

2011年12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7·23甬温线发生的严重铁路事故进行了决定性处理。此次事故中,涉及到的铁道部高级官员和相关企业的负责人均受到了严厉的问责。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副部长陆东福、总工程师何华武、原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原局长张曙光等共计54名责任人,包括运输局原副局长季学胜、徐啸明以及科技司原司长耿志修等,他们的职务变动或处分情况如下:



    刘志军等多位原部长和副部长被免职或降职,其中,张曙光和季学胜的现任职务为科技司司长和党总支书记,徐啸明现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董事长和党委书记,耿志修为铁道部安全总监兼副总工程师。
    通号集团副总经理缪伟忠和通号设计院董事长张海丰也因事故受到了相应处理,尽管马骋总经理已因病去世,不再追究责任。
    上海铁路局原局长龙京和原党委书记李嘉同样受到问责。

对于涉嫌犯罪的问题,司法机关正在进行独立的法律调查,以确保公正和透明的处理。




扩展资料

2011年7月23日晚上20点30分左右,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的D301次动车组列车运行至甬温线上海铁路局管内永嘉站至温州南站间双屿路段,与前行的杭州站开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动车组列车发生追尾事故,后车四节车厢从高架桥上坠下。这次事故造成40人(包括3名外籍人士)死亡,约200人受伤。温家宝总理2011年7月28日上午实地察看事故现场并召开中外记者会。事故遇难人员赔偿救助标准为91.5万元。2011年12月2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认定为一起设计缺陷、把关不严、应急处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刘志军、张曙光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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