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和女方协议离婚,协议规定,男方自愿在离婚后(2007.3.29日离婚)每月付女方300元,付清20000元为止。但是男方直到现在也未履行协议。请问女方可以把男方诉诸法院吗?这份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离婚协议上只有男女双方的签名和手印,没有第三方签字或盖章)
第1个回答 2010-12-09
离婚协议书属于意向书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是持此协议书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协议离婚加以备案,正式办理离婚证就可以有效。
第2个回答 2014-09-08
我现在签写离婚协议,后来着得儿子没有得到财产,不离这协议有效吗?
第3个回答 2010-12-09
只要内容不违背法律规定,签字了协议是有效的,你可以到法院去起诉他,让他支付应支付的抚养费
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加我
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加我
第4个回答 2010-12-09
只要里面的条款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就有效。不需要第三方的签字。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的。
第5个回答 2010-12-09
应该有效,可以作为起诉的依据,要求男方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