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粉丝的引发思考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7

前一天还是“我型我秀”的粉丝,第二天就成了“好男儿”的“饭”(fans的谐音)。在国内,这种为各类“造星公司”、“娱乐公司”所雇用的“职粉”到底有多少?这个问题不仅对于笔者,就算是对于那些雇佣“职粉”、泡制“职粉”、利用“职粉”的人来说,恐怕永远都不会有答案。
“我们不会泄露明星的名字,也不会泄露关于他们的隐私。”这是职业粉丝们共同遵守的赚钱道德。然而,在娱乐圈里,职业粉丝的存在与他们造星的方式是不是也一样如此道德呢?
最早的“职粉”出现在超女的比赛中。据业内人士透露,曾有一位超女开始人气一直高不起来,在进入总决赛时,她雇佣了一个职业粉丝操作,为她制造新闻,替她发布新闻,果然她很快就有了不错的人气。
是啊,在这个一夜成名等同于一夜暴富的年代,在这个不管一个人的艺术潜质到底有多少,不管一个人的艺术水准到底有多高,离开了炒作就别想成名,离开了造势就等同于从此默默无闻于娱乐时代。
投资“职粉”雇佣“职粉”炒作造势,比过去“出名靠包装、靠花钱购买短信”显然要廉价得多,快速得多,也有效得多。
有人据此得出一个结论:当前的娱乐市场已进入以粉丝为主导的时代。此话听起来就让人觉得有一股浓浓的阴谋味道。
傻瓜化的娱乐方式造就了大众傻瓜似的娱乐快感需求,也造就了“一个章子怡能抵一万个孔子”的娱乐怪胎。在这个时代里,真正的艺术大师是很难成名的。而傻瓜化的娱乐所造就出来的“傻瓜化”艺术欣赏水平,更是需要我们的娱乐舞台要有一批以取悦观众为最高艺术理想的明星。
从人的本性上来说,娱乐的需求是一种本能的需求,而最能够满足这种人性本能需求的方式,莫过于跟在众人的后面“扎堆”、“起哄”,事实证明,越多人为之流泪的人和事就越能感动人。如果人群中有那么一位对于大家都喜欢的某一件事、某一个人持有不同的看法,他不但得不到快乐,相反,肯定会被人不屑的“白眼和口水”所淹没。
职业粉丝的出现正是抓入了人性的软肋,利用了大众对于大众的盲从一这缺陷,让大众失去了对于娱乐、对于艺术、对于明星的最基本判断,而陷入所谓人气的陷阱中,人云亦云。
问题的根本在于,当我们的娱乐舞台上塞满了由职业粉丝们制造出来的所谓的明星之后,这种由金钱炒作出来的明星,造就的是怎样的娱乐艺术水平呢? 从表面上看,粉丝是作为明星的附庸而存在。然而在粉丝当道的时代,他们的崇拜者们却面临尴尬的境地。
2007年,各种选秀活动依旧进行,希望一夜成名的人们仍然在惴惴不安地憧憬着明星之梦。然而那些昔日的偶像却并不如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幸运。选秀节目“我型我秀”的人气之王师洋因不满公司对自己的安排,单方面提出解约,但是上腾娱乐一直没有答应师洋的解约要求,并且也不给他安排任何演出。这位红极一时的明星如今没有工作,没有收入,也没有自由,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不见。
这种情形是无法避免的。大众传媒不容许个人对任何偶像的持续膜拜,而是不断以新的偶像替代旧的偶像。因此它们在进行造星运动的同时,却不断进行着对这些偶像加以否定和毁灭。这个偶像替换游戏,瓦解了“粉丝”们的情感,却刺激了他们新的欲望。
英国学者克里斯·罗杰克在《名流》中写道:“随着上帝远去和教堂的衰败,人们寻求救赎的圣典道具被迫坏了。名人和奇观填补了空虚,进而造就了娱乐崇拜,同时也导致了一种浅薄、浮华的商品文化的统治。因而,娱乐崇拜掩饰了文化瓦解。商品文化无法造就完整的文化,因为它在每件商品上都打上了转瞬即逝和完全可替代的烙印。”
对于一夜成名的偶像来说,即使你签了约,途中的变数也不是自己所能控制的。相对庞大的娱乐工业,明星只是可以加以利用的螺丝钉,一个任由扭曲的符号,随时可以被取替和遗忘。而他们的“粉丝“,也只能在失望中等待着下一个偶像的降临。
纵观今年几大真人秀节目,“粉丝团”的组建更具规模、更专业化,他们拥有自己的标志、口号和会服,比好多成名多年的艺人更有排场。随着今年“加油!好男儿(blog)”和“快乐男声”渐近尾声,各家“粉丝”相继成了气候,形成了拥有金字塔般严谨组织的“粉丝”团体。在这个团体内部,“粉丝”也分起了等级,“有技术含量”的“职粉”和凝聚狂热“粉丝”个体的“粉头”出现了。告别了过去简单的“追星族”概念,“职粉”和“粉头”因选秀节目而生,却也从此改变了选秀节目的造星模式。 职粉做的这些事情就是经纪公司的‘企宣’要做的事。他们只是提前做了,把选手推出去,成了明星尽管是“散兵”,但“职粉”也有自己的规矩,他们不会泄露明星的名字,也不会泄露关于他们的隐私。
这些直接打造明星的高层“职粉”们已经引起了专业经纪公司的注意。“我观察过他们,他们确实很厉害。尽管不是娱乐圈中人,但他们的宣传手法十分到位。他们很明白主办方的意图,也了解选手的心思。”一位经纪公司的公关吴小姐感慨地说,“职业粉丝”的出现让他们感到“汗颜”,许多经纪公司也向一些高层“职业粉丝”发出了邀请。
PINIK就接到过许多经纪公司的电话,希望她能加盟,有些还开出了相当不错的条件。
“不仅是我,我身边的许多高层‘职粉’,都接到过这样的邀请。”PINIK说。不过,她说,许多高层“职粉”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职粉”只是他们业余的兼职,“我自己是上海一家外资企业的会计。我们只是喜欢做组织、策划,又喜欢明星。但真正要加入娱乐圈,做明星的幕后推手,大家多少还有些顾虑”。 最近政协委员们又提出明星雇职业粉丝团应该取缔的话题,愿望非常好,但轻易取缔是否很难?因为职业粉丝团不需要工商注册,属于民间组织,这要想取缔怕是难上加难,还有这不属于学校管辖范畴,又不属于居民委员会大妈监督的地盘,你说怎么取缔?我觉得委员王东林说得很正确,最关键的是教育体制导致学生厌学而以追星来释放热情,学校如何靠教育来引导学生兴趣爱好的转移似乎才是治本,当然指望电视台选秀节目错开黄金段时间或者减少影响力也是难以成全的良好想法。电视台选秀节目就指望狂热年轻人的追逐和捧场,如果电视台真很公益选秀,那这样的节目就没有实际意义。
职业粉丝团的存在也是娱乐业发展的一个产物,一些娱乐业更为发达的国家,好象也没有抵制职业粉丝团这一说法,所以职业粉丝团存在的利弊,不是委员们一相情愿的作为。就说李宇春的玉米团基金不是救助很多灾区小孩的读书问题,所以不是职业粉丝团的错,而是部分疯狂粉丝难以自控的错。
当然韩红委员指出一些艺人为了炒作自己雇职业粉丝帮忙,这样的行为非常不可取。其实韩红说的没错,的确有些选秀艺人在操纵粉丝为自己炒作热身,但这似乎也不是普遍现象,那只能希望粉丝理智的对待自己的追星行为,如果想阻止职业粉丝团作为那也不是容易的事,不可能以非法组织的罪名来干涉吧?这样是不是又违背和谐社会的旨意呢?
其实从N年以前的追星讨论到现如今出现的“职业粉丝团”热议,关于艺人与粉丝的话题一直没有消停过。职业粉丝团应该也只是艺人成名某阶段的产物,艺人真正有了自己的经纪公司以后,职业粉丝团不可能成为正规军,那也只能是收集艺人信息的一个中转点,而艺人公司如何策划艺人的炒作,是否动用职业粉丝团帮忙,怕就不是艺人的能力能顾及的,那也只能追究经纪公司的所为。所以简单论断职业粉丝团似乎还有些浮于表面,真正了解透彻才能是治疗粉丝疯狂行径的根源。
委员有义务提问,至于结果如何还有待权威人士论证,所以关于职业粉丝团的论断,还是不能片面和妖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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