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9月1日起,淮滨不允许土葬!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15
淮滨县发布关于推进文明殡葬新风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河南省关于推进移风易俗、深化殡葬改革的要求,淮滨县决定推进文明殡葬新风。具体事项如下:
1. 自2020年9月1日起,淮滨县域内去世人员遗体原则上实行火化,除非国家政策有特殊规定。少数民族个体可尊重其民族习俗,鼓励火化及节地生态葬。遗体火化后,符合条件的遗属将获得殡葬补贴,并可免费使用县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墓穴。
2. 鉴于县乡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火化者在2020年9月30日前(顺河、滨湖、栏杆、桂花4个街道)和其他乡镇(12月31日前)可选择深埋不留坟头或免费暂时存放骨灰。禁止将骨灰重新装棺埋葬。
3.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宣传和执行殡葬改革政策,倡导文明节俭丧葬,反对迷信活动。必须火化,否则将无法领取相关丧葬费和补助金。
4. 未享受国家丧葬抚恤政策的居民,若遗体已火化并采用节地生态葬,除享受殡葬补贴外,还可获得2000元奖励。
5.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办理直系亲属丧事需向单位报备,并配合殡仪服务机构办理相关事宜,以示倡导文明殡葬新风。违规者将受到严肃处理,涉事单位可能失去评先资格。
6. 禁止违法占地乱葬和建坟造墓,违者将依法查处。
7. 禁止生产和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违规者将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查处。
8.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举报电话:0376-7715319。
9. 本通告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淮滨县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6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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