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读书笔记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28
第22章里提到的“英国夫人”,是麦其土司的女儿,也就是傻子的姐姐。

傻子的姐姐自幼就让叔叔带到了英国,这次回来,她是和叔叔一同回来的。

说到叔叔,傻子是这样评价叔叔的:

我特别喜欢“不想凡事赢的人是聪明人”这句话。

不想凡事都赢的人,才是聪明人。

可是,许多聪明人却是凡事都想赢。这样的聪明人最讨人嫌,这样的人,就是人们所说的“聪明过了头”的人。这“过”字,说明了这类看似聪明实则愚蠢的人着实让人厌恶。

凡事都要一比高下,赢得头彩,这样的人最后只会成了众矢之的,反而是很愚蠢的。

也只有真正的聪明人,才能鉴别聪明人。

文中是这样描写傻子的心理活动的:

哈哈,此处的描写传神细腻,既写出了傻子二少爷的“思虑”,又写出了他的独特见解,说明傻子并不傻。

①麦其土司:他的聪明在于他没有被权势利益的过度熏了心,还能保持着一丝理智,所以能做大事。

②黄特派员:他的聪明在于他拿罂粟的种子当诱耳,诱惑了见钱眼开的麦其土司,让他心甘情愿为自己种“钱”。

③没有舌头的书记员:他的聪明在于他有自己的想法,不怕死但能屈能伸,让自己逃过了一劫,没有被杀死。

④叔叔:他的聪明在于他能放下势利的争夺,远离家乡,到他乡流浪,他有大胸怀,大眼界。

我也随着文中的描写也板着指头,板着板着,板的只剩下最后一个小指头,而且它还是朝着自己的,哈哈,这就是自己呀。作者在这里巧妙地自谦了一笔,真的佩服作者阿来。

上面说到姐姐跟叔叔从英国回来了,文中写道:

亲如手足的姐弟,见了面本该亲蜜无间,亲热至极。可场面却是如此的冷漠,多么不近人情啊,读后感觉让人悲哀。

在傻子的眼中,姐姐是生长在一个陌生的国度里,她已经成了一个陌生人的妻子,同时,她也拥有了一个让傻子更陌生的,更遥远的称呼——夫人。

此时,我想起了小时候的一位亲戚,她大概是十八、九岁跟随叔叔去了黑龙江大庆,走了才短短几年,在她返回来的时候,却和家人、家乡人说着满口的“大庆普通话”,村里人也不怕她不好意思,问她:“你怎么忘了家乡话了吗?”羞的她满脸痛红。

想想,这样的人那有什么质朴、纯粹的感情。她不过是想显摆一下她的经历,纯属一种表演,是想引起别人的注意,想让人高看她罢了。

可越是这样,越是让人看不起。

我厌恶这种虚伪,我喜欢那种质朴的,贴进自然的,有灵性的人。因为他们从来都是那样的真诚,从来不会因为你的贫穷,你的失意而看轻你,他们从来不媚俗,也不那么势利。

傻子的姐姐这次回来,目的是要一份嫁妆。文中这样写道:

一句话,道出了姐姐已经成为一个特定环境下的庸俗妇女。她用自己界定的所谓的文明与故乡划下了一道鸿沟。同时也划走了亲情、友爱和真诚。

而且,家乡的落后,让这位久居国外的姐姐产生了莫名其妙的优越感。通俗来说,她已经是忘本了。

俗话说得好,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她竟然对自己出生的地方,说出了这样的话,不是忘本是什么?

这段对话很有意思。父亲听到女儿再也不会回来时,心里一定不好受,他想再多给女儿点金子,可又怕母亲有意见,所以开头说了句“我不喜欢她”。

不管子女有多么可气,多么过分,做父母的还是想付出,但后妈也许就不会这么想了。

可这位英国夫人,也真是让人汗颜,在外国呆了这么久,回国不为亲情、亲人,却只为嫁妆,怕是把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优良传统都弃之脑后了吧?

姐姐要离开了,文中写道:

也许姐姐是为了想让自己与英国绅士门当户对,为了和英国绅士平起平坐,才回来要了足够的金银珠宝。她在想尽一切办法挤进上流社会。殊不知,建立在金钱之上的爱情,并不是长久之计。

英国夫人的命运将会怎样呢,也不知后文有没有交待。我们视目而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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