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却乡的机构设置及机构职能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2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堕却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领导堕却乡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堕却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堕却乡的干部。
(6)、领导堕却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堕却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特区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对堕却乡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特区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3)、编制和执行堕却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堕却乡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公安、司法行政、环境保护、人口和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5)、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营造基础设施建设、村镇和小城镇建设与管理、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政策服务,信息服务发展环境。
(6)、培养农村社会组织,鼓励兴办各类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提高农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协调与村民自治组织等社会组织的关系。
(7)、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加强人口与环境管理,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8)、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和就业;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构筑公共帮助机制,维护与保障农村弱势群众合法权益。
(9)、负责农村社会管理,协调和处理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协调、监督和保证农村社会公正、公平。
(10)、负责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
(11)、负责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在堕却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主持会议。在闭会期间履行下列职责:
(1)、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堕却乡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听取和审议堕却乡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报告,监督堕却乡人民政府的工作。
(3)、根据堕却乡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堕却乡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4)、检查、督促堕却乡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堕却乡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5)、组织堕却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堕却乡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
(6)、联系堕却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接受特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联系堕却乡行政区域内的特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7)、受理人民群众对堕却乡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根据乡长的提名,决定副乡长的个别任免,并报堕却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9)、受理堕却乡人大主席团成员、乡长、副乡长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报堕却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10)、受理堕却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通告该代表的原选区选民,并报堕却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主持选区罢免和补选堕却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
(11)、根据堕却乡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定下届当选代表和本届补选代表的资格,予以公告,分别向下届和本届堕却乡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12)、决定召开堕却乡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名单。
(13)、办理堕却乡人民代表大会和特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其他工作。 根据机关工作职责,堕却乡党政机关设2个职能机构,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和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能: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工青妇及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以及其他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特区党政群机关在堕却乡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堕却乡党委、政府向特区党政群机关报告、请示的起草工作,以及特区各部门转由堕却乡党委、政府办理的事项。
(2)、负责党委、人大、政府各种会议的准备协调工作,协助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负责代表选举业务工作和办理代表建议。
(3)、起草、审核、协调和印发堕却乡党政机关发布的各类公文,协助领导起草重要报告和讲话,提供文稿和资料。
(4)、负责各单位和各村委会报送的请示、报告的办理、送审和批复,并对请示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根据领导的指示对各单位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领导决定。
(5)、督促检查各单位和各村委会对党委、政府的公文、决定事项、领导指示的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领导报告。协助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党委、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
(6)、根据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馈情况,提出建议。
(7)、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对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信息及时提供领导及有关单位参阅。负责对机关文件、重要函件、重大活动记录资料的整理归档,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8)、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党员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组织民主评议和民主生活会,对党员及干部进行监督。抓好以支部为核心的班子建设,负责党纪党风和廉政建设。
(9)、负责干部人事工作,按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为党委培养选拔优秀的乡村干部,负责全乡的机关、属乡管理的事业站所的人事管理工作。
(10)、负责党员干部的教育工作,协助党校开展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业务工作。
(11)、做好工青妇工作,协调各群众团体力量,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12)、做好群众来信处理,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及时向领导报告信访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领导和上级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13)、负责做好上级领导及有关单位到堕却乡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工作。做好机关的财务管理、内务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14)、负责机关的值班工作,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反映的重要情况。
(15)、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发展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能:承担本乡农业、工业、水利、林业、与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公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本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民政优抚、民族宗教、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教文卫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各项管理措施,制定堕却乡的经济计划、经济发展任务目标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项经济计划,经济发展指标的分解,以及完成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
(3)、负责协助分管经济工作领导,搞好协调业务的具体工作。
(4)、负责联系协调财税、金融、经济贸易,农业、林业、水务、畜牧、粮食、供销等部门工作,对经济完成任务情况及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并提出重要的建议和意见供党委政府参考。
(5)、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开展技术交流、培训、咨询、宣传等工作。负责协调配合科技站所推广农业科技,协调配合农林水、农机畜牧等站所工作,对全乡进行科技推广,科技协作,调整产业结构,寻找经济增长点。为农村、农业和农户提供致富服务工作,发展农村经济。
(6)、负责安全生产的协调管理工作。协调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境保护、交通、旅游资源开发工作。协调工商市场开发管理工作。
(7)、负责调查研究,对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分析、研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和所属工作提供信息反馈,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好各项经济发展路子。
(8)、负责协调分管领导工作,搞好协调业务的具体工作。
(9)、具体负责民政、民族、宗教、老龄、残联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确保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10)、负责协调教育、文化广播、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单位工作,并负责检查落实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督促各单位健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11)、结合实际制定符合上级精神的计划生育实施计划,搞好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检查和服务工作,控制人口增长,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村委、村组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指导村计划生育宣传员开展工作。
(12)、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人武、公安、司法、法庭等政法部门工作,开展法律和国防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国防观念。
(13)、组织开展社会事务管理的调查研究工作,形成有一定质量和价值的调查报告或方案,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14)、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堕却乡设4个综合服务中心,分别为堕却乡农服务中心、林业站、水利站、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机构性质为事业单位,隶属于堕却乡管理。机构类型为公益类,机构规格为股级,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一、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水利站
本中心主要职能:推广农业、农机、林业、水利技术,负责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林业生态建设、水土平衡保持、承担农业、农村、农民培训等工作,为农业提供综合服务,完成堕却乡党委政府和特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推广种植业及农业技术,促进农业发展,种植业技术的示范、试验、培训、技术服务,负责农业植物病虫害监测、检疫与防治,农药机械管理审定,农药登记执法管理,农作物种子质量管理,执法监督体系指导,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
(2)、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合作经济组织体系、集体资产、农民负担、财务监督管理,负责农村经济审计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法的监督、执行、签证、签订、仲裁、调解;
(3)、承担营林生产,林木良种及林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完成营林生产任务;
(4)、参与制定森林保护措施、调查及森林资源方案等技术指导工作,林业技术推广与试验示范基地建设;
(5)、承担乡镇小型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治理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工作,向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提供计划、报告、技术等资料;
(6)、做好农业机构技术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档案,负责农机推广、对农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道路安全检查、农机检审及驾驶证培训、审验、换证工作;
(7)、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
根据中心职责任务,内设4个科室:农业科、林业科、水务科、农机科。
二、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本中心主要职能:承担畜牧业、兽医新技术、新成果推广、畜禽疾病的医治、预防、监测、控制和朴灭及技术指导和管理,承担畜禽良种改良、饲草饲料推广等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畜禽养殖业技术提供综合技术服务,完成乡党委政府和特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全乡畜牧兽医科技推广、咨询、科技培训、饲草饲料开发利用;
(2)、负责畜禽品种改良、种畜禽管理、畜禽养殖技术推广、疫病防治、监控、畜产品检疫检验、兽药管理;
(3)、组织项目的实施、示范及推广,进行总结分析,制定工作计划;
(4)、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
根据中心职责任务,内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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