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是否有必要降低标准?对此你怎么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6-10
老赖并不是法律用语。如果确实无钱可还,不属于老赖,由民法典调整法律关系辅以善意的理解。确实有钱不还属于‘老赖’由刑法中拒执罪调整法律关系,按罪刑法定原则绳之以法。债务形成的原因大多由于负债创业,其次是家庭意外、交通事故、重大疾病,对于这种原因引起不能履行债务,社会应该同情包容,帮助他们创造条件复苏,也就是扶贫。而不是出台惩戒政策,侵犯他们的人格权剥夺他们复苏的权利。再有就是因吸毒、赌博负债,则应该施行司法惩戒,惩前毖后。
第2个回答  2021-07-02
真正失信人员,那还有能力高消费,只是不要各种限制,道德失信,比经济失信更可怕
第3个回答  2021-09-12
不能降低,而是要加大罚处的力度。
第4个回答  2021-06-17
不应该限制乘坐交通工具。现在机票打折比高铁票都便宜,坐个飞机能代表什么高消费呢?好多限高人士不一定是恶意造成的,为何不让他们乘坐飞机高铁跑快点挣钱还账呢?
第5个回答  2021-05-06
光是限制高消费没用的,要根除,要执行,要让失信人员,深刻意识到,失信的不好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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