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税法: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增值税视同销售处理?

在CPA税法的增值税章节中,增值税视同销售中并未含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但在所得税中提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要视同销售处理”?
这是增值税章节的视同销售归纳不完整吗?

第1个回答  2014-06-10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本细则所称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属于有偿。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只规定了八种行为,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既要做购进处理,也要做销售处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6-10
不是
3.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1)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不包括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2)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以外的,如果为换出资产而发生的相关税费,则计入换出资产处置损益;如果为换入资产而发生的相关税费,则计入换入资产的成本
第3个回答  2014-06-10
但其实很好理解。增值税只要链条断了,就是视同销售 CIT只要所有权转移了,就是视同销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4-06-10
不是的,请参看2014CPA税法教材59页最后一个自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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