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中口头承诺是否有法律效益

签订合同后房东要求此房只允许住两人,当时我答应了,后来我朋友也住了进来,房东发现后要求加钱。我也答应了,可是回来后我看合同上并没有写明只允许两个人住。我现在如果按合同上的做不给他加钱是否可以,我的承诺不兑现是否负法律责任?

第1个回答  2011-05-02
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前提是,对方要举证,比如录音或者证人什么的。
你这种情况 应该是可以逃避法律责任的
但是房东毕竟占优势地位
建议你协商解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5-02
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你最好和房东协商解决,否则,你违约的话,房东会不断找你的麻烦。
第3个回答  2011-05-02
首先 如果你给你朋友住的话 有没有收钱 就是法律上说的转租 如果你收了你朋友的钱而未经出租人(你的房东)同意的话 那这就是无效的转租 出租人可以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
第4个回答  2011-05-16
房子租你了,你可以随便带多少人住,但是有一点例外,就是你的水电费是不是按表缴费,如果不是的话房东加钱也是有道理的但只限于加点水费或者电费。反之,你可以不理他,但是房东可以收回房屋借口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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