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南宋当时的社会科技和税收情况是怎么样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05-21
  南宋时期的主要科技成就
  何忠礼?
  南宋是我国古代科学技术发展史上最为辉煌的时期之一,英国学者李约瑟曾说:“对于科学家来说,唐代不如宋代那样有意义,这两个朝代的气氛是不同的。唐代是人文主义的,而宋代叫着重科学技术方面……每当人们在中国的文献中查找一种具体的科技史料时,往往会发现它的焦点在宋代,不管在应用科学方面或纯粹科学方面都是如此。”此话当然不假,不过如果将南宋与北宋相比较,李约瑟上面所说的话,恐怕用在南宋会更恰当一些。别的不论,就以中国四大发明中的三大发明,即指南针、火药和印刷术而言,在南宋就获得了比北宋更大的进步和更广泛的应用,何况还有其他多方面科技成就。
  一、从指南针到罗盘针
  指南针在航海上的应用,始见于北宋末期,一般是让指南针浮在水面上,也就是使用“水浮法”以指南。但是“水浮多荡摇”,严重影响了它的精确度。到南宋时,指南针已从简单的指针,发展成为比较简易的罗盘针,据南宋陈元靓《事林广记》后集卷一一《器用类》介绍,办法是将一块天然磁石安装在木刻的指南龟腹内,在木龟腹下挖一光滑的小洞,对准了放在顶端尖滑的竹钉上。因支点处摩擦阻力很小,木龟便可自由转动以指南,这就是后来出现的旱罗盘的先声。又据吴自牧《梦梁录》卷一二《江海船舰》条载:“(船在大海中航行,)风雨晦冥时,惟凭针盘而行,乃火长掌之,毫厘不敢差误,盖一舟人之命所系也。”说明在针盘上面已有了刻度,否则就不存在“毫厘不敢差”的问题。可见在南宋后期,已出现了真正的罗盘针,并将它应用与航海上,这是一种具有世界意义的重大发明。
  二、管形火器的出现
  早在唐代,我国已将火药应用于军事上,成书于北宋后期的《武经总要》,记载了当时的火药武器有火球、火毬、火箭、铁嘴火鹞、毒药烟球等多种,它们具有燃烧、爆破、熏灼、放毒、放烟幕等作用。以投掷法或弓箭法进行施放。由于这些火器的直接杀伤力不大,所以应用并不广泛。到了南宋,火药武器开始得到大规模的使用和推广,并发明了管形火器。
  绍兴二年(1132年),陈规守德安(今湖北安陆)时,发明了用长竹竿作为枪筒以喷射火焰的“火枪”,这可以说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原始管形火器。到了南宋后期,在此基础上发明了“突火枪”,“以钜竹为筒,内安子窠,如烧放,焰绝然后子窠发出,如炮声,远闻百五十余步”。从而开创了世界上管形火器使用弹丸的先河,成为远距离杀伤敌人的锐利火器。
  三、农学的重大成就
  南宋农业生产的技术和理论,也取得了重大成就,在绍兴后期陈旉所著的《农书》中有着充分的体现。该书与贾思勰的《齐民要术》不同,是以江南特别是长江三角洲的农桑为记述重点,是我国现存最早的有关南方农业生产技术与经营的农学著作。陈旉在《农书》中首先提出了土地利用规划的技术,论述了对各种土地的利用和改造之法,他是中国农学史上第一个对这一领域有研究的人。陈旉根据自己的农业实践,提出了“地力常新壮”的土壤肥力论,他说:“或谓土敝则草木不长,所衰则生物不遂。凡田土种三五年,其力已乏。斯语殆不然也,是未深思也。若能时加新沃之土壤,以粪治之,则益精熟肥美,其力当常新壮矣!抑何敝何衰之由?”同时介绍了堆粪、沤粪、火粪、粪屋等各种积肥方法。认为庄稼播种以后,施追肥是一个重要环节,但“用粪犹用药”,必须得宜和保持肥效。当时,一般农民的耕作技术也有了普遍提高,如稻麦两熟制、水旱轮作的耕作体系、“耕耙耖”三位一体的耕作体系在南宋境内都得到了较好的推广。
  四、数学的巨大贡献
  宋代数学的杰出成就,就是在《九章算术》开平方、立方的基础上,在世界上首先创造出一种新的方法,即对高次方程的数值解法。南宋数学家秦九韶,于淳祐七年(1247)撰成《数学九章》一书,分9大类共81个应用题,每类9题。书中的突出成就是秦九韶在贾宪等人关于高次方程数值解法的基础上,将其发展为任意高次方程的数值解法,即“正负开方术”。在解题中,他将高次方程中各系数列在一起,像“增乘开立方法”那样采用随乘随加的方法进行减根变换,在当时世界上尚无人能掌握此种计算方法。另外,他还首次对中国古代求解联立一次同余式方法进行系统介绍,并将它推广到各种数学问题中去,其计算步骤正确而又严密。在秦九韶之后五百多年,欧洲才有人对这一算法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
  南宋另一位杰出的数学家是杨辉,钱塘(今浙江杭州)人,他在南宋末年编撰有《详解九章算法》、《日用算法》、《乘除通变本末》、《田亩比类乘除捷法》、《续古摘奇算法》、《杨辉算法》等十余种数学著作。他在《日用算法》等书中还对乘除法进行了改革,发明了“九归口诀”,不仅提高了运算速度和精确度,而且还对我国明代珠算的发明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五、医药学的全面发展
  南宋的医药学,在唐和北宋的基础上,有了全面的发展,这与当时政府的重视有很大关系。南宋政府设翰林医官局,掌管医药卫生政令;又设太医局,内置教授和各科医生达百名左右,负责全国的医疗事业;设“医学”,培养医学人才;设药局,推广成药,兼及救济贫病之人。加之南宋海外贸易发达,外国药物大量传入中国,从而推动了医药学的发展。
  南宋医药分科比过去更完备,每科几乎都有名医和名著。如南宋后期的陈自明,精通外科和妇科,其《外科精要》一书,着重论述痈疽,书中认为,治疗痈疽首先要分清是痈是疽,是虚是实,是冷是热,是轻是重,然后对症用药,并指出痈疽虽是外症与内脏密切相关。这种“合内外之道”的治疗思想,对指导外科的临床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南宋是中国法医学正式形成的时期,其代表作有郑克的《折狱龟鉴》、桂万荣的《棠阴比事》、赵逸斋的《平冤录》、郑兴裔的《检验格目》和宋慈的《洗冤集录》等著作,其中尤以《洗冤集录》一书最为杰出。该书系统地记载了检验尸体的各种方法,具有相当高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书中还具体地介绍了使用人工呼吸、明矾蛋白解砒霜毒等急救方法,在医学上也有重要价值。宋慈提出的“滴血辨亲”法,更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血型概念的记录。本书作为世界上第一部司法检验专著,不仅奠定了我国古代医学的基础,而且被译成法、英、芬兰、德、日、俄等多种文字,对后来的世界法医学也产生了广泛影响。
  当然,南宋的科技成就远远不只上面所提到的这些内容,其他如纺织、制瓷、造船、冶金、造纸、酿酒、地学、水利、天文历法、军器制造等方面的技术水平,都比过去有很大的进步。

  论南宋财政岁入及其与北宋岁入之差异
  高聪明
  河北大学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历史学博士
  参考资料
  首先看一下南宋岁入所包括的收入项目。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录了绍兴三十一年的货币岁入,“渡江之初,东南岁入犹不满千万,上供才二百万缗,此祖宗正赋也。吕颐浩在户部始创经制钱六百六十余万缗,孟庾为执政又增总制钱七百八十余万缗。朱胜非当国又增月桩钱四百余万缗。绍兴末年,合茶盐酒算坑冶榷货籴本和(置)〔买〕之钱凡六千余万缗,而半归内藏”。这一岁入是由上供钱、经制钱、总制钱、月桩钱以及茶盐酒算坑冶榷货籴本和买等项目组成的,这些项目就是南宋岁入的内容。汪应辰在《应诏陈言兵食事宜》中说:“(盐利)今止以淮浙计之,岁收一千三百四十万,……(榷茶)今则岁收二百四十万矣,……其他所取名色猥众,曰经制、曰总制、曰无额上供、曰折帛、曰州郡宽剩、曰僧道免丁、曰寺观宽剩、曰大军月桩、曰赡军酒息、曰籴本,总其所得又什倍于两税而不翅也。”叶适在《实谋》中也说:“今天下之财,其为缗钱者茶盐榷货以二千四百万矣,经总制以千五百万矣,上供和买折帛以千余万矣。又别计四川之钱引以三千三百余万矣,古无有也。”观此,南宋岁入所包括的项目可以明白了。
  再考察一下各项目的情况。
  茶盐榷货收入:南宋茶盐专卖主要实行钞引制,在建康、镇江、临安三处设榷货务都茶场负责卖钞,三场务的收入属中央财政系统,主要用于赡军。建康务的卖钞收入主要归淮西总领所作军费,“建康屯驻大军支遣万数浩瀚,别无朝廷科降钱物,全籍务场入纳茶盐等钱应副,每岁立定额钱一千二百万贯”。镇江务的卖钞收入则多归淮东总领所作军费,淮东总所“经费一月何啻六十万缗,镇江务场认发几半,全借发卖茶盐钞引,以应供亿”。北宋徽宗以前,淮浙盐以官般官卖为主,卖盐收入归转运司掌握,为地方财政收入,蔡京扩大钞盐制,由京师榷货务卖钞,因而榷盐收入也绝大部分收归中央财政,南宋继承了蔡京的钞盐制度,茶盐之利也就仍归中央财政,所谓茶盐“利通中外者悉归于朝廷,则六路是也”。至于福建和两广的盐利时而官卖时而通商,盐利除用作漕司地方经费外,其余部分认发中央财政。可见茶盐榷货收入在南宋时期绝大部分是中央财政的收入。
  经总制钱:经总制钱并不是一项专门的税收,而是地方税收上缴中央财政的一系列项目的总称,相当于分税制下地方上缴中央财政的部分。“诸州经总制钱皆出场务酒税杂钱分隶以纳”,“经总制钱多出于酒税头子牙钱分隶”,也就是说它是商税、酒税等税收按比例分成划归中央财政的部分。《庆元条法事类》卷30《提点刑狱司申起发收支经制钱物帐》与《提点刑狱司申起发收支总制钱物帐》详细列举了经总制钱应包含的各个项目。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依托于原有的税收项目,新增加的收入,如各种添酒钱、七分增税钱、增收的头子钱等。二是将原属地方财政的部分税收划归中央财政系统,如免役宽剩钱、州县宽剩钱等。经总制钱“以宪臣领之,通判敛之,季终输送”,在州则由通判负责征收,而由提刑司负责上缴中央财政。经总制钱之用途一部分直接送交各地总领所充军费,一部分输户部作经费,叶适说:“今截取以总所之外,户部经常之用,十八出于经总制。”总之,经总制是地方上缴中央财政的收入。
  折帛钱:折帛钱是将原先的夏税绢和买绢折钱交纳,建炎三年,“两浙转运副使王琮言:本路上供和买绸绢每岁为一百七十余万,乞令民户每匹折纳钱二千。朱藏一为相许之”,绍兴三年,“户部请诸路上供丝帛并半折钱如两浙例”《文献通考》卷20《市籴考》记:“时东南诸路岁起绸三十九万匹,绢二百六十六万匹,绫、罗、三万余匹,其淮衣福衣及天申大礼与绫罗绸总五十二万匹有奇,皆起正色,其绸绢二百五十六万余匹,约折钱一千七百余万缗,而绵不与焉。”显然,折帛钱也在起发上供之列,因而它是中央财政的收入。
  月桩钱:月桩钱始于绍兴三年。时韩世忠驻军建康,宰相吕颐浩、朱胜非共议令江东漕臣每月桩发大军钱十万缗,本非加赋,只是从朝廷上供、经制钱及漕司移用钱中挪拨凑额。但实际上“漕司不量州军之力,一例均抛,既有偏重之弊,又于本司移用不肯取拨,止取于朝廷窠名,曾不能给十之二三”。地方为措置月桩钱巧立名目,如牵引钱,纳醋钱、卖纸钱等,加重剥削。月桩钱是地方措置的军费,显属中央财政。
  籴本钱,籴本钱也系地方杂税中分隶以归中央财政的一个项目。其用途是作为和籴粮米,绍兴二十八年,尚书驾部郎中张宗元言:“比年以来诸路岁纳米斛数少,朝廷不免将诸路籴本凑额钱拨赴行在和籴场及三路总领司收籴米斛,补助支遣”,其来源大致与经总制钱一样,如湖州“旧额凡杂纳钱,以十分为率为隶,四为籴本,六为系省钱,其后乃始增以二分分隶总制钱”。《宝庆四明志》卷6《叙赋》 一籴本钱条下言:“宣和五年始,旧经额九万六千九百七十八贯四百三十九文,内于酒务保省钱拨出四分,簇到三万八百六十七贯二百九十三文,余钱系诸税场以日生收钱分拨及村坊买扑认纳并人户身丁钱凑足赴行在省仓和籴场交纳。”籴本钱归属显而易见。
  上供钱,南宋岁入中的上供钱相当于北宋以来的上供钱,正如李心传所说:“(东南)上供才二百万缗,此祖宗正赋也。”这部分上供在南宋中央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不大。
  赡军酒息:北宋酒课大部分归地方财政,南宋酒课则四分五裂,形成了中央与地方分割酒课的局面。南宋岁入中所谓酒课并非全部酒课收入,而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即直接由中央财政所掌握的酒课,亦即汪应辰《应诏陈言兵食事宜》中所说的赡军酒息。我们知道,各地官酒务和坊场收入业已分隶,一部分已通过经总制、月桩、籴本等名目归入中央财政,一部分留充州用。在此之外,还有一些直接由中央财政系统掌握的酒务和酒库,绍兴七年,“正月二十二日,令诸州增置户部赡军酒库一所,以其息三分留本州充本,余钱应副大军月桩,无月桩处起发,是为七分酒息钱”。此外还有户部酒库,如户部赡军激赏酒库,据包伟民博士研究:“总计孝宗前期,激赏库岁收息钱近二百五十五万贯,为户部的重要财源。”还有直属户部的户部犒军酒库,其收入也直接归户部。所课赡军酒息就是指这部分直接归入中央财政系统的酒课收入。
  从这些南宋岁入包含的主要项目看,不外乎两类,一类是直接由中央财政所掌握的收入,如茶盐榷货收入、赡军酒息收入等,一类是地方上缴中央财政的收入,如经总制钱、折帛钱、月桩钱、籴本钱等。所以,南宋的岁入并不是南宋的全部财政收入,而只是南宋中央的财政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则没有包括在其中,这与北宋岁入是不同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5-21
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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