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范仲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10-16

在中国历史上,足以令后人钦敬并记得住的人物并不很多,北宋名臣范仲淹,应算是其中之一。范仲淹去世于北宋皇祐四年(1052),至和三年(1056),葬于今河南省伊川县万安山南麓。前人评价人物有所谓“盖棺论定”者,对范仲淹的“盖棺”之论,则是由他同时代最著名的文豪欧阳修所作的。今所存《范仲淹神道碑》碑文即出自欧阳修手笔,碑文约2000字,历述范仲淹一生事迹,并评其人曰:“公少有大节,其于富贵贫贱,毁誉欢戚,不一动其心。而慨然有志于天下。尝自诵曰:‘士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也’。其事上遇人,一以自信不择利害为趋舍。”这评价可谓公允而极高。

然而,今所见该碑文中,欧阳修的下面一段文字却被删改了:“自公坐吕公贬,士大夫各持二公曲直,吕公患之,凡直公者,皆指为党,咸坐窜逐。及吕公复相,公亦再起被用,于是二公欢然相得,戮力平贼,天下之士,皆以此多二公。然朋党之论遂起,而不能正。上既贤公可大用,故卒置群议而用之。”

——《范文正公集•赞颂论疏》

这段文字在刻碑时被改为:

由是吕丞相怒,至交论上前,公求对辨语切,坐落职。知饶州,徙润州,又徙越州。而赵元昊反河西,乃以公为陕西经略安抚副使。(见碑文)

对于这一删改,欧阳修是大为不满的,手自记曰:

修学道三十年,所得者平心无怨恶尔。初以范希文事得罪於丞相,坐党人远贬三峡,流落累年,比吕公罢相,始被进擢,及后为范公作神道碑,言西事,吕公擢用希文,盛称二公之贤,能释憾而共力于国家者。希文子纯仁,大以为不然。刻石时,辄削去一节,云:“我父至死,未尝解仇。”每叹曰:“我亦得罪于丞相者,惟其言公,所以信于后世也。尝谓范公平生自言“无怨恶于一人”,兼其《与吕公解仇书》见于范集中,岂有父自言“无怨恶于一人”,而其子不使解仇于地下,父子之性相违如此!

——《范文正公集•赞颂论疏》

《邵氏闻见录》曰:“欧阳作碑,辨不可,则自削去‘欢然戮力’等语。欧阳殊不乐,谓苏明允云:‘范公碑,为其子弟擅于石本改动碑中文字,令人恨之。’”

由此可知,改动碑文的是范仲淹之子范纯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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