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丈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作为担保人,帮他人向银行借款80万,现在借贷人无力归还.请问:

1、借款人和我丈夫都是有固定收入的,银行会怎么追讨? 2、当时有两个担保人,这80万是怎么分担的? 3、另一个担保人有固定资产,银行是否先追讨该担保人? 4、我丈夫帮他人担保,我并不知情,那么我名下的固定资产是否会受到银行追讨?如果会被追讨,那么我与丈夫离婚是否能规避追讨责任?

第1个回答  2011-05-24
先去国土部门看下自己的房产有没有被法院查封,或者被做成担保的时候的财产保全。然后看下自己的银行账号是否被冻结。
具体的事宜最好问下律师。
第2个回答  2011-05-24
你的问题涉及法律.在还款人无还款能力时担保人
第3个回答  2011-05-25
首先你需要再了解一下:你老公签署的《担保合同》中,对于担保的界定——是“一般保证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另一个担保人是否也在同一份《担保合同》中签字了?如果是连带担保责任(银行通常要求这种担保方式),回答1,银行有可能同时向借款人、你老公及另一个担保人追讨;
2.有两个担保人的情况下,同样要看《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分担,如果是连带担保责任则不分先后,不分比例,银行可以要求借款人、你老公及另一担保人中的任何一个人还债,当然如果你老公替他朋友还款后可以要求其朋友归还这部分钱;
3.如果有异于变现的资产,银行往往会首先选择追讨有还款能力的人;
4.第四个问题首先看你夫妻二人有没有签署婚前协议?如有,你可以主张不承担责任;另如果固定资产属于你的婚前财产,则银行无权追讨你。
如果你俩没有婚前协议,你也没有足够的理由证明你不知情,根据法院判决,银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了你名下的固定资产的话,有可能处理你们的共同财产。
最后规劝一句,离婚不解决根本性问题,建议与你老公商量或与那个借款人沟通达成一个好的解决问题的共识。
第4个回答  2011-05-30
1、首先要看你丈夫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如是是一般责任,哪就先追借款人,借款人无力偿还后再追担保人。如果连带责任哪谁有偿还能力银行就追谁。
2、不管一般或者连带,如果到了能追担保人代偿的情况下,2个担保人一样也是谁有偿还能力银行就追谁。
3、如果另一个担保人的固定资产比较好变现,哪银行有可能先追偿他的财产。
4、你名下的资产应该不会受到追偿,如果追偿,离婚也没有用,因为已经查封,没办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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