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第二章  申报要求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7
徐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中,第二章明确了项目的申报要求。项目需具备显著的价值,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项目应是具有突出创造力的民间传统文化形式或承载文化记忆的空间,体现徐州的独特文化传承。它扎根于社区,世代相传,拥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有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提升社会凝聚力。

其次,项目需展现出高超的传统工艺技能,是活的文化传统见证,对于维护优秀民族文化传承至关重要。同时,由于社会变迁或保护不足,这类遗产面临消失的威胁,因此保护工作显得尤为紧迫。

申报项目还需提交详细的十年保护计划,包括建立完整的档案,采用多种方式保存文化遗产,通过教育确保传承,通过各种形式传播,以及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遗产及其传承人权益,防止误解、歪曲或滥用。

提交的材料应包括:申请报告,阐述项目名称、申报者以及申报目的和价值;项目申报书,详细介绍项目的历史、现状、价值、代表性传承人和濒危状况;保护计划,详述未来十年的保护策略;以及其他有助于项目理解和评估的必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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