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审计监管指引的第三章 审计质量控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5

第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了解外部审计程序及质量控制体系,配合外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为外审机构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提供便利。
第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与外审机构充分沟通,了解审计进展情况,及时将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项报告银行业监管机构。
第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外审机构的审计报告质量及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估。
第十条 银行业监管机构可以对外审机构的审计报告质量进行评估,并对存在重大疑问的事项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托其他外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第十一条 外审机构同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同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外部审计的服务年限不得超过五年;超过五年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外审机构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
第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宜委托负责其外部审计的外审机构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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