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准许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希望能举个例子说明计算这个扣除额和最终应纳税额的过程。

第1个回答  2007-03-08
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金融、保险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支出在不超过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5%的标准以内的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另外,准予税前全额扣除的有: 通过非赢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
1.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2.向福利性、非赢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
3.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4.对青少年活动场所(包括新建)的捐赠。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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