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说房子当地属于谁?

我叔叔跟我们镇里面卖了一套房子,后来没有多久又把房子转卖给了我们,但是我和叔叔之间没有任何合同之类的手续,都是口头协商的。现在政府要占用这个房子,他又说房子是他的,说我们当时没有拿钱给他,所以房子还是属于他的,请问这种事情在法律上怎么处理?
自己家里面的人能做为证人吗?

第1个回答  2011-01-19
1、如果口头协议约定时,有其他第三方证人在场或者有录音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让第三方证人出场或者录音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
2、如果没有证人在场的话,最好跟对方再次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用录音的方式尽量录取到口头协议存在的证据,然后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口头协议或者赔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1-19
一、法律技术层面上,房子产权属于你叔叔的;
二、如有证据支持口头协议的存在,你可起诉要求你叔履行合同或返还支付价款,如有约定还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3个回答  2011-01-19
没有书面的证明确实很麻烦不容易认定建议采取其他措施保存证据,比如录音材料
第4个回答  2011-01-19
自己家里面的人不能做为证人!因为是厉害关系人!你买房付款时没有收条或者打款银行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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