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以前的老公有一个小孩但没有结婚证,因感情不合我离开了他,刚开始是说去我家住的,现在我走了他就一直在我家,他说我要离开他可以,要给他四万块钱,今年九月份给一万,其余的明年年底之前给完,毕竟有个小孩我就当给小孩的扶养费,我答应了他,但是我怕给了他钱他又不认账,我想找律师写一份协议书寄回去给他签名才给他钱,协议上有我俩的签名和手印这样协议有法律意义吗?
第1个回答 2014-06-25
没有结婚证,你俩又没多大关系,具体可咨询律师
第2个回答 2014-06-25
不知道说你什么好,青春都给了他,他还对你不好,你还给钱给他,晕倒,我不问你要倍尝我的青春期就不错了,还给钱给他,你钱多没地方花的话,借点给我呗追问
不是因为有个小孩
追答你担心那么多干吗?如果你没钱给,难道他就带小孩去要饭吗
追问我没钱给他就在我家不走啊,我不想因为这样跟他打官司让小孩恨我
追答这种男人脸皮什么那么厚啊?找话来骂他刺激他,受不了他就会走的,再说了住在你家就算你不想跟他过下去了,他还敢住你爸妈兄弟姐妹不叫他滚的
第3个回答 2014-06-25
告他敲诈
第4个回答 2014-06-25
不给。又没有结婚证。干嘛?渣子
第5个回答 2014-06-25
那是事实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