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第一黑社会团伙”郑卫国犯罪团伙,后来是怎样判决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27
郑卫国,西安“第一悍匪”,在1996年至2000年间,组织了一个黑恶犯罪团伙,开设地下赌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杀人等,采用残忍手段导致4人死亡,重伤超过10人,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2001年9月11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郑卫国等32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进行二审,郑卫国等4名主犯被判处死刑。宣判后,他们被押赴刑场,执行了枪决。
郑卫国,1969年出生于陕西长安区,1989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1993年6月假释出狱。1996年,他纠集一些两劳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在长安县库峪开采金矿。他们为了利益相互勾结,逐渐形成一个有组织的团伙,以郑卫国为首,逐渐在长安县出了名。
1998年6月,郑卫国想在长安县韦曲镇扩大势力,于是成立了长安嘉成土方有限责任公司,吸收了许多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了一个以郑卫国和乔一心为首、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1998年7月18日,郑卫国得知手下刘亚军和酒楼老板刘柏利发生冲突,于是指派手下前去处理。7月26日,团伙成员将刘柏利劫持并毒打,导致刘柏利四肢被打断,全身受伤50多处,最后被扔在路边。次日清晨,刘柏利被发现时已经死亡。
郑卫国得知赵卫强和张文群逃跑后,向他们索要2万元现金,并威胁要去公安局自首或告发,郑卫国对此感到恐惧和愤怒,于是产生了杀人灭口的念头。1998年10月6日,他们先将张文群和赵卫强诱骗到郑卫国承包的鱼塘,然后将赵卫强勒死,并用斧头等工具将张文群及其女友小西(身份姓名至今不详)杀害,将三人的尸体埋在鱼塘边。
郑卫国的团伙还涉及其他多起暴力事件,如1997年1月,他们因为嫉妒邻矿的赵小锐,将其打成重伤,并迫使赵小锐将矿洞卖给郑卫国。1998年3月25日,郑卫国为了展示自己的“实力”,指使手下将另一黑恶势力成员张开旗抓住并毒打至四肢断裂。郑卫国的得力干将卢长均为了在长安县郭杜发展,计划“教训”当地有名的卢文军,于1998年5月15日将其夫妇打伤。
1999年10月19日晚,郑卫国的手下王东在长安县子午镇子午饭店歌舞厅故意滋事,与李汗青等人发生冲突,王东用酒瓶将李汗青的头面部打伤。长安县子午镇派出所接报案后,欲将王东带回派出所调查,但王东拒绝配合并当众殴打民警,造成恶劣影响。
1999年11月某晚,郑卫国遇见了曾在服刑期间与自己有过矛盾的李卫忠,便指使手下将其殴打,并非法拘禁李卫忠一个月多,后来李卫忠趁机逃跑。2000年4月初,长安县义井乡荆寺村二村村委会决定公开招标承包沙壕,郑卫国中标后不满,纠集多人将郭鹏雇佣的民工多人殴打致伤。
2000年6月16日,嘉诚土方公司集中发工资时,长安县公安局刑警们借机一举将郑卫国、乔一心等数十人抓获,成功打掉了以郑卫国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2000年6月23日,西安市公安局领导及承办这起案件的刑侦技术人员近百人来到长安县神禾塬上,挖出了赵卫强、张文群和至今还不知真实姓名的“小溪”的尸体。
2001年9月11日上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二审,郑卫国等3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犯罪案的主犯郑卫国、张占平、马新超、吕长江被判处死刑。宣判结束后,郑卫国等4名罪犯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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