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军事思想蕴含的战争观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2-01
中国古代军事思想的战争观 无古不成今。“以史为鉴”、“古为今用”,是军事家、名将增加知识、开发智力的重要途径,是丰富、深化和发展军事理论的必要条件。 毫无疑问,中国古代社会的战争观,因其产生的社会政治、经济基础,战争样式及作战方法的巨大差异,必然受到当时特定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制约。但是,中国古代兵家的战争观念,是我国军事文化的源头和起点,它凝聚着古代先人的聪明智慧和对阶级社会战争的基本认识,有着很强的生命力、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其中的思想精华并不因时代的变迁而丧失其理论的光辉。可以说,当代战争观问题上的主要思想及观点,都是对古代战争观的继承和发展。这些思想,对于在现代信息化条件下继承、发展和创新马克思主义的战争观,深入认识、研究和指导未来战争,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战争,广泛涉及经济、政治、军事、外交、文化、心理、地理等因素,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和系统工程。从有阶级社会以来,由于国家、阶级、统治集团之间以及统治集团内部利益的激烈冲撞和争夺,普遍存在着因各种矛盾及利益之争而引发的暴力对抗。研究、准备和应对战争,成为各国统治阶级的头等大事。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家和军事家,不仅着力研究怎样应对面临的战争威胁及夺取战争的胜利,而且非常重视从宏观上认识和把握战争,以充分发挥经济的、政治的、外交的、心理等综合力量,来准备、驾御和控制战争。私有制、阶级和国家出现以后,战争随之产生并连绵不断。战争,在给统治阶级带来利益得失的同时,也给广大人民和社会带来数不尽的劫难和动荡。渴望和平、希望安定、反对战乱,是广大人民的普遍要求和愿望。但是,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作战工具、能力的不断增强,阶级社会的战争却以不同的形态不间断地持续着,而不以人们的良好愿望为转移。这使人们逐渐认识到:“兵之所自来者久矣,不可禁,不可止。故古之贤王有义兵而无有偃兵。”(《吕氏春秋·卷七·孟秋纪·荡兵》)。战争由来已久,人们既不能禁绝它,也不可制止它。所以古代贤王,有为正义而进行战争的,而没有废止战争的。开始认识到战争的不可避免性。同时也逐渐懂得,战争的社会作用具有双重性。它除了具有残酷、掠夺、杀戮、战乱的负面作用之外,还具有破旧立新、消除邪恶、促进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因而也是一种革命手段。因此,对于战争不能简单地以好坏而论,更不能凭借人们的善良愿望而废止。自有阶级社会以来,“有以用兵丧其国者,欲偃天下之兵,悖。夫兵不可偃也,譬之若水火焉,善用之则为福,不能用之则为祸;若用药者然,得良药则活人,得恶药则杀人。”(《吕氏春秋·卷七·荡兵》)。历史上有人因发动战争而导致亡国,但却不能因此就废止天下的战争,幻想废止不仅是荒谬的,更是不可能的。战争就象自然界里的水和火一样,善于运用它就能造福于国家和人民,不善于运用它就会遗患无穷。又好象用药一样,得到良药就能使病人起死回生,吃了毒药就会被毒死。毒药是要不得的,但任何人也不会因为世界上存在毒药,而拒绝良药。(二)兵不可黩战争不可禁绝,就要随时准备应对,并要建设强大的专业武装。但一味穷兵黩武、好战喜斗,也是绝对不可行的,必须审慎的对待,两个极端都是错误的。对此,《孙子》指出:“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孙子·计篇》),这是现存兵书中,人们最为熟悉的、中国古代最早的慎战思想。“兵不可以黩,黩则玩,玩则败。苟不察国之虚实,不谋敌之强弱,而唯战是务,则国危矣”(《明太宗实录·卷九十二·永乐七年五月·庚寅》)。因为战争毕竟不是目的,军队决不可滥用,否则就会招致祸患。出师兴战要审视时事、考量国力,否则只想以战争解决问题,那国家就要面临危险了。因此,“主不可怒而兴师,将不可愠而致战”(《孙子·火攻篇》)。《老子》更进一步指出“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老子·三十章》)。一个国家,仅靠兵力的强大而逞强天下、滥施暴力、滥杀无辜、频繁发动战争,那样是很危险的,那样做的结果必将走向事物的反面,于人于己都是不利的。 一味轻率好战,片面追求军事上的优势和战争的胜利,穷兵黩武,就会四面树敌,导致国力的衰竭和政治上的被动,甚至于亡国。《孙膑兵法》指出:“夫乐兵者亡,而利胜者辱。兵非所乐也,而胜非所利也。事备而后动。”(《孙膑兵法·见威王》)。认为轻率好战的人会导致亡国,一味贪求军事上的胜利反而会受挫被辱。因为战争不是可以随意喜好的,胜利不是可以随便贪求的。必须事先周密、详尽地审视利弊,充分做好准备,而后才可采取行动。不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只根据军事上的需要南征北战、东争西讨,其结果必定是“国虽大,好战必亡”(《百战奇法·好战》)。历史上“隋之炀帝、国非不大,民非不众,嗜武好战,日寻干戈,征伐不休,及事变兵败辽城,祸起萧墙,岂不为后世笑乎?吁,为人君者,可不慎哉!”(同上)。这种教训,在历史上是不少见的,对后人的启示也是颇为深刻的。《吴子兵法》以历史的教训,指出穷兵黩武的巨大危害:“天下战国,五胜者祸,四胜者弊,三胜者霸,二胜者王,一胜者帝。是以数胜得天下者稀,以亡者众”,是说天下各国之战争,战胜了五次(意指多次)仍不得善其后、不能解决问题的,必有灾祸来临;战胜四次的,必是疲惫不堪;能够以三次决定局面的,可以称霸;能够以两胜而使对方心悦诚服的,可以为王;一战而胜的则可以为帝。能够屡战屡胜仅依靠战争胜利而得天下的,是少之又少,因此而致亡国的,却比比皆是。以此告戒人们:应该审慎地对待战争,动辄采用暴力手段,穷兵黩武、连年征战,即便是多次取得战争的胜利,却不一定是好事。所以“古者封国于天下,尚者以耳之所闻,近者以目之所见,以攻占亡者不可胜数”(《墨子·非攻》)。言天下治国,年代久远的耳目所闻,年代近的亲眼所见,由于发动战争而亡国的数都数不清,战争并不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最好途径和手段。“国家用兵犹医之用药,蓄药以治疾病,不以无疾而用药。”(《明太祖宝训·卷五·谕将士》)这正象医生治病,医治了一万人,而只医好了几个人,大多数人治死了,决不是好医生。打起战争,国君无法朝政,官吏无法处理事务,农民不能耕田,妇女不能纺织,而且要以人的生命和物资财富作为代价,其结果是“夺民之用,废民之力”,得不偿失。 兵不可黩,表现在作战目标和行动上,就是“允当则归”。这句话,出自我国最早的兵书《军志》,意思是说当迫不得已采用军事手段时,战争的目标要适当,作战行动要适可而止,不求过分。要懂得“知难而退”(《军志》)。要“提正名以伐,得所欲而止。”(《经法·称》)。既要是统率正义之师讨伐不义之兵才可兴兵,又要在达到预期的目的时适时罢兵收战,才是明智之举。(三)忘战必危 兵实不可黩,但亦不可废、不可无备。慎战,决不是不战,更不是忘战。古人一方面指出,“故国虽大,好战必亡”,同时又指出,“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司马法·仁本第一》)。道理很简单,那就是“有备则制人,无备则制于人。”(《盐铁论·卷九·险固第五十》)。好战必亡,是黩武所致。而止戈忘战,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同样会因疏于戒备而导致亡国。由于长期的和平环境和人们一相情愿的善良愿望,会使一些人产生和平麻痹思想、放松警惕,认为战争离我们很远,强调国防、军队建设和备战意识,是劳民伤财,多此一举。止武忘战思想,是相对和平时期一种极为有害的思潮和容易出现的通病,它严重地麻痹着人们的思想、涣散着人们的斗志,直接危害着国家的安全稳定与生存环境,因而是要不得的。古人曰:“正不获意则权。权出于战,不出于中人”(同上)。当社会矛盾用正常的方法不能解决时,就需采用变法,这种变法就是战争。当战争迫在眉睫时,任何中间人去劝说、斡旋都是没有作用的,战争的方式往往成为解决问题的最终手段。因此,为了维护本国、本阶级的根本利益,战争手段是不可或缺的,战争准备是不可忽视的,止武忘战的思想是极其危险的。 古兵法曰,“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韩非子·五蠹》),由于社会的发展和世故人情的变化,解决问题的方式也要随之发生相应变化,仅靠“道德”和“仁义”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在历史上,“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万乘莫不战,千乘莫不守”(《商君书·开塞第七》),是不争的事实。尽管儒家无数次地强调“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孟子·离娄章句上》),痛斥“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君子不志于仁,而求为强战,是辅桀也”,“兵者,不详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老子·道经》)也无济于事。“当今争于气力”,更能深刻说明阶级社会局势的发展和演变、国家的兴衰、聚合和强弱。所以,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必须加强军备,准备战争,“治兵然后可以息兵,讲武而后可言偃武”(《筹海图编》),才是合乎时宜的明智之举。古人认为,“寝兵之说胜,则险阻不守,兼爱之说胜,则士卒不战。”(《管子·立政第四》)。如果废止军备的言论占了上风,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不言武事,即使有地理上的险阻之利也是守不住的。不分敌我的“兼爱”言论占了上风,士兵就会丧失战斗意志,不愿意作战。一个国家只有常习“武事”,才能避免“战事”,充分搞好武备,才能拥有和平。“兵者百岁不一用,然不可一日忘也。”(《曷冠子·卷上·近迭》)。常讲武事、长于戒备,而又不穷兵黩武,才能使国家、民族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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