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30万赔偿金,被家人送往精神病院,“削发为尼”活出最美人生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5-26
文/当归的味道

金钱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不少人在金钱的诱惑下走向了错误的道路。要知道,不惜一切手段获取得来的利益,往往都不会让自己过的心安理得。因为,利益有时不仅会让你失去亲情、友情;同时也会使你陷入疏而不漏的法网当中。很多时候,做人不应该心生贪欲,因为贪欲的表面上虽然美好,但它最终都会随着时间渐渐地形成了“苦果”。

邹宜均,1979年出生于广东惠州的一个普通家庭,家中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由于她是家里最小的女儿,父母与哥姐都很疼爱她。出生后不久,邹宜均就跟随父母移居到深圳生活,年幼的她活泼乖巧,加上父母的陪伴一家人过得幸福和谐。后来,邹宜均以优异地成绩顺利的考进了华南师范大学,开启了她独立的校园生活。

邹宜均的梦想并不是当教师,她只希望自己将来可以当一名正能量的传播者,于是在毕业后选择了佛学与公益事业推广工作,主要负责公司的网站运营,期间也接触佛教知识,受佛理的影响下具有极厚的善根,不仅乐于助人也懂得孝顺父母,对佛教因果报应深信不疑。进入工作不久,邹宜均也在生活中认识了新男友,她有一次带男友回家看望父母,但父母知道男方家境不好,坚决反对邹宜均与男友之间的交往。

世事难料,人生无常。2005年,邹宜均的父亲因身体不舒服被查出癌症晚期,眼见疼爱自己的父亲每天被病魔的无情折磨,自己又是难过又是无奈。她常常在病房里安抚父亲,男友知道后便想出一计,决定以“结婚冲喜”的习俗为由和邹宜均成婚。邹宜均为了让父亲心态变好,于是听从了男友的话,两人便选日举行了婚礼。

婚礼的日子选定后,疼爱女儿的父亲便将深圳的一套房子转给邹宜均当嫁妆,邹宜均的母亲就很不乐意,认为房子应该是留给哥哥的,其母亲也为此事而心生怨恨。邹宜均结婚没多久,她的父亲就因病去世了,邹宜均整日伤心欲绝,茶饭不思,其丈夫也时常找各种理由和邹宜均吵架,最让人觉得可惜的是,这段婚姻仅仅只维持了不到二十天,两人最终选择和平离婚。因此,邹宜均不仅失去父亲的痛苦,也经历了婚姻破裂的绝望,甚至还想过要自杀的念头。

邹宜均后,最终才获得前夫的30万元赔偿金,当时父亲送给她作嫁妆的房子归为男方所有。后来,邹宜均的家人也因为这30万元的赔偿金而陷入了争斗之中。其母亲和哥哥图谋不轨,认为这笔钱应该留给哥哥的,于是两人商定计划,想办法要回邹宜均手中的30万元。在2006年,邹宜均乘坐二哥的车去祭拜在天之灵的父亲,刚到达墓地时,邹宜均就被几个陌生的男子拦住,这几名男子自称是某公安人员,并且强行将邹宜均带上手铐押进车内,开往广州白云区心理医院。

邹宜均在精神病院经历过残酷的折磨,期间她被强行吃药,电击化疗等威胁。无奈之下,她躲开护士的视线跑到洗手间,和一位女士借来电话向做律师的朋友黄雪涛求救,黄雪涛接过电话立马就起身往广州白云心理医院,但最终因外人不能探视为由被医院拒之门外。不久,邹宜均又被送往中山精神病院,两地之间长达近三个多月的治疗,经过律师黄雪涛的几番周折下,最终顺利将邹宜均从精神病院解救出来。

邹宜均出来后,对家人的行为相当痛恨,她决定与家人断除关系,于2007年前往湖北省的一座庵堂落发为尼,赐法号:果实。直到2008年,邹宜均才将母亲、哥哥、医院三方告上法庭,她还是选择了当时解救她的律师黄雪涛担任代理人。2009年3月份开庭,当邹宜均来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时,眼见母亲和哥哥有悔改之意,不知不觉的生起了怜悯之心,看在母亲多年养育之恩的份上,邹宜均最终只向法院提起赔偿1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如今,邹宜均已经远离自己的家人,无牵无挂的当起了比丘尼,她还一直从事着佛学文化推广,在寺庙里过着清净无染的修行生活,对于母亲和哥哥的所作所为,她心中已经没有了丝毫的怨恨。在这些年的修行生涯中,邹宜均的状态一直很好,她将寺里的师父当作父母,青灯古佛则是她的心上人。她已经放下过去所遭受的伤痛,一心融入佛门,在佛法光明的照耀下,她已经找回了自己,活出最美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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