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上的失误,给公司造成了1万元经济损失,应该赔吗?

我是一名运输公司的文员,星期天值班时须要开票,车主来还钱时因开错车号导致公司损失了一万元。公司叫我赔,请问我应该赔吗?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21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是否有规章制度界定你的行为属于严重失职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若有,公司则可以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你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是:约定了服务期和约定了违约金,否则不需承担赔偿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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