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天然气重大危险源分级适不适合安监总局40号令

做液化天然气站的安评用的

第1个回答  2013-10-24
不适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40号令)
第二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城镇燃气、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港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液化气天然气属于城镇燃气,故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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