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英国内阁制与中国明朝时期的内阁制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10-18
明朝内阁制:
1,明朝内阁始终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级的行政机构或决策机构,而是为皇帝提供顾问的内侍机构。
2,内阁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不可能对皇权起到制约的作用。过去,宰相拥有决策权、议政权和行政权,明成祖成立内阁以后,把原来宰相拥有的决策权牢牢把持在自己手中,议政权分给内阁,行政权分给六部。
属于中国式的分权模式。英国责任内阁制:
1、 内阁与下院互相牵制、抗衡和监督。
2、 决策权既集中、又分散。
3、 集体负责制与个人负责制相结合。
4、 重视政策、财政等方面的协调和调解。
5、 内阁责任制是君主立宪的产物,能对皇权起到制约的作用 英国的责任内阁则有行政权,而决策权归于议会,国王只是名义上的最高领袖。
第2个回答  2013-10-18
区别大了 英国的内阁是真正有权利 的 内阁人员是竞选出来的 而且英国的国王没有实际权利 而明朝的内阁还是要听皇帝的 人员由皇帝选定 还有很多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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