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佛教居士林的机构设置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4

理事长、副理事长及总干事组成理事长会议,在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主持居士林工作,研究、决定需要及时处理的重要问题。
理事长会议由理事长或由理事长委托一位副理事长召集并主持。如需要听取有关部门汇报或议论重要问题时,需经理事长同意并指定有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一般情况下工作人员不列席理事长会议。
每届理事会选举产生的领导机构和领导人,在下一届林代表会议开会期间,继续主持居士林日常工作,直到下届理事会产生新的领导机构和领导人为止。
各级领导人员的职务都不是终身制。
居士林设办公室、财务等常设机构,在理事长领导下,由总干事负责统一协调管理,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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