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的文化常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25
1. 近体诗的文化常识
《春夜喜雨》杜甫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 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此诗用下平声“八庚”韵。

记住了这首诗,就记住了属于八庚”的几个韵字。下面几首唐人的诗,都是“八庚”韵· 月夜忆舍弟 杜甫 戊鼓断人行,边秋一雁声。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有弟皆分散,无家问死生。

寄书长不达,况乃未休兵。 送友人 李白 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

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 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

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 赋得古原草送别 自居易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这样连类而及,生生不已,既背诵了古人名篇,又掌握了某一韵部的常用字,岂不两全其美? (二)中华新韵。

为适应现代人学写传统诗词,中华诗词学会于2005年5月颁布了《中华新韵》。《中华新韵》由《中华诗词》编辑部组织力量,对2004年公布的两种简表以及诗词界传用的几种简表,进行了分析、研究、比较和归纳,征求了一些诗词作者的意见,经过集体讨论,整理出了《中华新韵(十四韵)简表》(以下简称《简表》)。

在此基础上,又邀请全国著名语言学家、音韵学家专门进行座谈,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参考和借鉴了现当代音韵学家对普通话音韵的研究成果。

《中华新韵》制定时所考虑、所参照、所依据的几个原则性是: 1. 韵部划分的依据——普通话。以普通话为读音的依据,以《新华字典》的注音为读音的依据。

将汉语拼音的35个韵母,划分为14个韵部:麻波皆开微豪尤,寒文唐庚齐支姑。为了便于记忆,可用两句七言韵语来代表14个韵部:中华诗国开新岁,又谱江涛写玉篇。

2. 韵部划分的标准——同身同韵。用《汉语拼音》注音,韵母可分为韵头、韵腹、韵尾三个部分。

韵母中开头的i、u、ü,称为韵头;韵头后面的元音部分称为韵腹,它是韵母发音的主部;韵腹后面的辅音部分,即n、ng,称为韵尾。韵腹和韵尾全称韵身。

有的韵母没有韵头,只有韵身。有的韵母没有韵尾,韵腹即是韵身。

显然,韵身相同的字,发音取同一收势,读起来是和谐统一的,因而是押韵的。 所谓“同身同韵”,即是将韵身相同的字,归于同一韵部。

这样就使音韵划分有了明确的可操作的标准和尺度,从而使其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考虑到汉语拼音使用英文字母时的具体情况,在判定“同身”时,对个别具体情况有所调整。

用《注音字母》注音,韵头称为介母,没有韵尾,韵母即是韵身。韵母相同,自然同韵,同身等韵就更是理所当然的了。

3. 平仄区分的原则——只分平仄,不辨入声 每个韵部中发音为阴平、阳平的字,即为平声字;发音为上声、去声的字,即为仄声字。不再区分入声字。

这样,每个韵部实际上自然分成了平声、仄声两个部分。用入声韵的词牌,用新韵时改用仄声。

为了同时使用《平水韵》时更加方便,在每个韵部的后面标出该韵部平声字中所含的原入声字。仄声部分中的原入声字不再标出。

4. 多音字的归属原则——音随意定,韵依音归。对于多音字,根据其不同的读音,分别归属于相应的韵部。

在使用时,根据该字在句子中的具体含义确定其读音,从而确定其所属韵部及其平仄划分。 5. 与旧韵书的关系——倡今知古,双轨并行;今不妨古,宽不碍严。

创作近体诗,提倡使用新韵,但不反对使用旧韵,如《平水韵》。但在同一首诗中,对于新旧韵的不同部分不得混用。

为了便于读者欣赏、便于编者审稿,使用新韵的诗作,一般应加以注明。 一般说来,新韵比旧韵要简单、宽泛,且容量大,这对于繁荣诗词创作应该是有促进作用的。

但这并不妨碍继续使用旧韵,这就是“今不妨古”的原则。而且,即使使用新韵,也可以使用比《中华新韵》更严、更细的韵目,这就是“宽不碍严”的原则。

《中华新韵》具体韵部表可上网搜索。 (三)首句可用邻韵。

上面说过,近体诗要押韵。但是,诗的首句本来可以不用韵的,如果用韵,就不一定要用本韵,而可以用邻韵。

例如: 访天山道士不遇 李白 犬吠水声中(一东),桃花带露浓(二冬)。 树深时见鹿,溪午不闻钟。

(二冬) 野竹分青霭,飞泉挂碧峰。(二冬) 无人知所去,愁倚两三松。

(二冬) 秋野 杜甫 秋野日疏芜(七虞),寒江动三虚(六鱼)。 系舟蛮井络,卜宅楚村墟(六鱼)。

枣熟从人打,葵荒欲自锄(六鱼)。 盘飧老夫食,分减及溪鱼(六鱼)。

近体诗如果不是在首句,而是在其它地方用邻韵,就叫做“出韵”。在唐宋诗中,出韵的非常罕见,我们不能用个别的诗句作为出韵的依据。

五律第一式首句不入韵。五律首句也可以入韵,倘要入韵,只须将第一句换为第四句即可,其他不变,这就衍化为五律第二式, A仄仄仄平平,B平平仄仄平; C平平平仄仄,D仄仄仄平平。

A仄仄平平仄,B平平仄仄平; C平平平仄仄,D仄仄仄平平。 (字外加圈者表示可仄可平,以下相同。)

例诗: 终南山 王维 太乙近天都,连山到海隅。 白云回望合,青霭入看无。

分野中峰变,阴晴众壑殊。 欲投人处宿,隔。
2. 有关诗经中的文化知识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

爱而不见,搔首踟蹰①。(一章)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

彤管有炜,说怿女美②。(二章)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

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③。(三章) ①毛传:“姝,美色也。

俟,待也。”朱熹曰:“静者,闲雅之意。

城隅,幽僻之处。不见者,期而不至也。

”马瑞辰曰:“《说文》:‘隅,陬也。’《广雅》:‘陬,角。

’是城隅即城角也。”“诗人盖设为与女相约之词。”

按城角较城垣高且厚,故其下僻静,宜为期会之所也。 ②娈,毛传曰“美色”;炜,“赤貌”。

③毛传:“荑,茅之始生也。”郑笺:“洵,信也:茅,絮白之物也。

”朱熹曰:“牧,外野也。归,亦贻也。”

“言静女又赠我以荑,而其荑亦美且异,然非此荑之为美也,特以美人之所赠,故其物亦美耳。” 《静女》是一首很美的诗,意思并不深,却最有风人之致。

但是因为诗里有了城隅,有了彤管,解诗者便附会出后宫,牵缠出女史,引申出许多与诗毫不相干的故事。 如果把历来解释《静女》的意见裒为一编,题作“《静女》外传”,或者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序称:“《静女》,刺时也。卫君无道,夫人无德。”

朱熹反序,曰:“此淫奔期会之诗也。”吕祖谦遵序,曰:“此诗刺卫君无道,夫人无德,故述古贤君贤妃之相与。”

林岜的说法则颇含幽默:“自其邪者而观之,则此诗皆相悦慕之辞也。 自其正者而观之,则此诗乃礼法之意也。”

明人韦调鼎说:“此民间男女相赠之辞。序以为刺时,欧阳公谓当时之人皆可刺,于本文尚有间矣。

毛郑泥‘静’字,又不解‘彤管’之意,强附为宫壶女史之说。张横渠、吕东莱又曲为之解,皆以辞害意矣。

郑、卫男女相谑之诗颇多,而拘拘指为刺其君上,何异痴人说梦也。 ”比后来清人的许多说法倒还明白得多。

关于《静女》的纷争一直持续着,“彤管”的文章且越做越大。不过借用清人蒋绍宗的所谓“读诗知柄”,则可以认为《静女》之“诗柄”不在“贻我彤管”,却在“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诗写男女之情,自无疑义,却不必牵扯“女史”,也不必指为“民间”。 后世所谓的“民间”与先秦之“民间”并非一个概念,或者干脆说,先秦尚不存在后世所说的那样一个“民间”。

“曰‘静女’者,亦其人私相爱慕之辞耳”(刘始兴),适如《召南·野有死庸》之称“吉士”。“爱而不见”之“爱”,或援三家诗,以为是“荽”的假借字,即训作“隐蔽”,但诗中似乎没有这样的曲折。

《小雅·隰桑》“心乎爱矣,暇不谓矣”,可以为此句作注。焦琳曰:“下云‘不见’,为待之尤久,而下二章追数从前之事,为更久更久。”

“待之久而不至,爰想其相约之时也。”“彤管既静女所贻,则贻之之时,必有其言语,必有其笑貌,此亦明明易知者耳,然则此章所谓‘美’,即所谓‘娈’也,即贻彤管时之言语笑貌之情态也。

”“待之久而不至,又想其最初始见相与通情之事也,当日 *** 郊外,适见伊人,在己尚未敢轻狂,在彼若早已会意,茅荑俯拾,于以将之,甚非始念之所敢望者,而竟如愿以相偿,故曰‘洵美且异’也,今茅荑虽枯,不忍弃置,悦怿女美,彤管同珍,夫岂真荑之为美哉,以美人之贻,自有以异于他荑耳。 ”这一番串讲,虽稍稍嫌它把诗作成了“传奇”,毕竟不乖情理。

而马瑞辰以为诗乃“设为与女相约之词”,也是一个很不错的意见。其实实中见虚不妨说是《风》诗中情爱之什的一个十分显明的特色,它因此一面是质实,一面又是空灵。

李商隐诗“微生尽恋人间乐,只有襄王在梦中”,此间原有一个非常美丽的意思,不过若化用其意,那么正好可以说,《诗》总是有本领把微生的人间乐,全作得一如襄王之梦中。 说它是臻于生活与艺术的统一,那是后人总结出来的理论,而在当时,恐怕只是诗情的流泻。

惟其如此,才更觉得这平朴与自然达到的完美,真是不可企及。
3. 仓廪的古代文化常识
仓廪

拼音:cāng lǐn

出处:《礼记》

释义:贮藏米谷的仓库

廪:米藏曰廪

贮藏米谷的仓库。

1、《墨子·非乐上》:“士君子……内治官府,外收歛关市山林泽梁之利,以实仓廪府库,此其分事也。”

2、《礼记·月令》:“季春之月……命有司发仓廪,赐贫穷,振乏绝。”孔颖达疏引蔡邕曰:“谷藏曰仓,米藏曰廪。”

3、《史记·五帝本纪》:“尧乃赐舜絺衣,与琴,为筑仓廪,予牛羊。”

4、唐元稹《范季睦授尚书仓部员外郎制》:“乘我有秋,大实仓廪。”

5、宋范仲淹《上攻守二策状·议守》:“数年之中,所在积粟,仓廪皆满。”

6、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七十一回:“(齐)景公乃除去烦刑,发仓廪以贷贫穷,国人感悦。于是征聘于东方诸侯。”

7、清昭梿《啸亭杂录·纯皇爱民》:“地方偶有偏灾,即命开启仓廪,蠲免租税。”
4. 古代文化常识
大计3年一考,小计一年一考。

西周考绩法分大计与小计两种,大计法由家宰和小宰大官负责,考核的内容包括廉能、廉政、廉法等,主要是对官府官员实行六计考核,审查他们政务、严格推行政令、执行法令的能力和表现。

三年为大计,分月计、岁计、大计三种形式。

小计法又叫大比法,由乡师负责,考察在教育、政事、法纪、户籍六畜及所有兵器方面的能力和表现,每年一次,成绩呈报上级,到三年大比之际,乡师再负责考核官吏的教育政绩和报告的真实性和确定性,以此作为赏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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