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厂房项目,因局部用地性质,分两次办理施工许可证,请问是不是就要作为两个项目对待?

该项目招标的时候作为一个项目招标,一份施工合同,但因局部土地性质问题,(无法整体领取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先行把土地性质符合要求的部分领取施工许可,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延后,待土地性质解决后,再另外办理施工许可。请问这种情况下,按照相关规定,这一个项目是不是就需要作为两个项目对待。

第1个回答  2021-05-11
不需要的,项目是以项目备案文件(立项)为准。
但是你土地性质没有解决,说明之前项目备案证是不包括那块没有解决的土地,那你之后就办不了规划,需要重新变更备案证,增加新增用地,就可以按一个项目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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