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是哪个朝代的皇帝把刑部改为法部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08-12-05
清代的光绪朝。

“预备立宪”之初进行官制改革过程中,仿西方制度废除刑部设立法部。

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改刑部为法部,置尚书、侍郎、左、右丞、左、右参议各1人,分设审录(掌朝审录囚、覆核大理院、审判厅刑名)、制勘(掌秋录实缓、宣科刑禁)、编置(掌盗贼减等、定地编发)、宥恤(掌恩诏赦典、清理庶狱)、举叙(掌升迁调补、籍纪功罪、惩考法官、律师、书记)、典狱(掌修茸囹圄、严固扃钥)、会计(掌财用出入、勾稽罚锾钧金)、都事(掌翻译章奏、收发罪囚文移)等8司,郎中25人,员外郎34人,主事33人。还有一个收发所,设郎中、主事各2人。此外,又有七品小京官26人,八品录事53人,九品30人。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改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清史稿·职官六》说:“大臣掌主法职,监督大理院及京、外审判、检察,以维法治。副大臣贰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2-05
是清朝,光绪帝在位期间
第3个回答  2008-12-05
清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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