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31
孟德斯鸠是联邦制的鼻祖,他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写道:“一个共和国,如果小的话,则会亡于外力,如果大的话,则会亡于内部的罪恶。”“联邦共和国这种共和政体能够抵抗外来势力,可以自己持续下去而内部不致腐烂。”“这种政府的形式是一种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几个小邦联合起来,建立更大的国家,并同意做这个国家的成员。”
联邦党人汉密尔顿对孟德斯鸠的理论进行了发展和改进。他认为联邦政府和自治的州政府之间应当存在权力的分离,这样有利于二者的相互制衡。这种制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联邦政府对州的制衡,二是州对联邦政府的制衡作用。
历史上第一个将联邦共和制付诸于现实的国家是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