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主要职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11

陕西省民政厅的主要职责涉及民政工作的全面规划和执行。首先,他们负责制定全省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编制发展规划,并确保其实施和监督。


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他们承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任务,保障相关机构的规范运作。


在灾难应对和救助方面,他们制定救灾减灾政策,负责全省灾民生活救助,实施减灾计划,并促进国内外的减灾合作与交流,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对于社会救助体系,省民政厅负责城乡社会救助的政策制定,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以保障基本生活需求。


在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上,他们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建设,提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改进的建议,以促进社区治理和服务的优化。


此外,民政厅还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以及社会慈善、捐赠和互助活动的指导,以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和社会扶助活动的有序进行。


在人口管理和特殊群体服务上,他们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儿童收养工作,倡导婚俗和殡葬改革,关注特殊群体的需求。


在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上,省民政厅负责全省的边界管理和调整,确保行政区域的正常运作。


对于优抚对象,他们负责优待、抚恤和补助工作,包括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等群体的安置和服务。


同时,省民政厅负责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的组织,承担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在经费管理和老龄工作方面,民政厅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监督和管理,并且承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


最后,他们还需处理省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确保各项民政工作的顺利进行。




扩展资料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3号),设立省民政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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