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4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内设机构



    秘书行政处(人事处): 负责机关的行政管理,包括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外事、保密、保卫、财务、后勤和资产管理等。还处理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等事务。
    综合处(研究处): 主要进行政府法制建设的研究,为省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参与行政权力清理、行政审批改革、政务公开和效能建设等工作,制定立法计划,起草重要文件,负责法制信息和政务公开,理论研究、宣传,以及对外业务交流。负责省政府规章的清理编纂,编辑法规汇编,负责英文文本的翻译和审定。
    行政法规处: 负责特定领域的法制工作,如政法、监察、人力资源等,处理规章立法解释工作。
    经济法规处: 主要负责经济、财政、金融等领域的法制工作,处理相关规章的立法解释。
    行政执法监督处: 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组织法规执行检查,研究和提出改进建议,进行执法资格认定,指导行政处罚权集中工作,处理规章备案和规范性文件审查。
    行政复议一处: 受理省政府行政复议申请,处理特定级别行政复议案件,处理来信来访,统计案件并管理相关资格。
    行政复议二处: 制定复议制度,处理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代理行政应诉事务,处理赔偿案件,协调涉讼事务,并指导全省工作。
    法制协调处: 统筹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制定规划和计划,研究新情况,指导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负责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扩展资料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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