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采取了什么措施它的利与弊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28
1.集中政权。为解决君权与相权、中央与地方的权力之争,北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三权分立,削弱相权。宋初,宋太祖、宋太宗制定削弱相权的措施。宋沿唐制,设三省六部,但三省长官无实权。另设政事堂,长官为宰相,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设参知政事为副宰相,协助君主处理政事。宰相的行政权被参知政事瓜分。
(2)地方事权分散。北宋地方的政权为路、州、县三级。路是实际的权力机构,设四司,分别掌管财政、司法、军事、行政。路之下为州、县,长官是“权知军州事”,设通判,削弱知州权力。
(3)官、职与差遣的分离。北宋实行官职名称与实际职务相分离,官只表官位、秩级和俸禄的高低,无实际意义。官、职、差遣的分离,目的在于控制官吏的权限,使皇帝能更好地驾驭群臣。
2.收回军权。为避免唐末五代藩镇割据局面,北宋收军权于中央。
(1)杯酒释兵权与取消一些禁军高级官职。961年,宋太祖将禁军最高将领殿前都点检慕容延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韩令坤罢为节度使,取消殿前都点检一职,由赵匡胤亲掌禁军。召集石守信、王审琦等高级将领举行酒会,软硬兼施让他们交出兵权。
(2)统兵权和调兵权分离。三衙三帅分掌京师禁军,有统兵权,枢密院有调兵权。枢密院调发军队必须有皇帝的命令。
(3)采取“内外相维”的驻军原则。宋的军队分四种:禁军、厢军、乡兵和蕃兵。禁军有二十多万,宋太祖将十万禁军驻扎京城,另十万禁军分散各地驻扎。
(4)“更戍法”与兵将分离。宋统治者规定京城内外禁军都必须经常变换和调动屯驻地点。将领由皇帝临时委派,士兵来自别的兵营。
3.收回财权。在中央有三司使掌中央政府的财政大权。对地方财政的处理,各地租税除留够公费开支外,其余全部由转运使运送京城,由三司的左藏库掌管。
4.完善和改革科举制度。宋代的科举间年一举或三年一举,广泛地吸收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参加政权。考试实行糊名考试法与誊录试卷法,增加考试的公正性。实行殿试,使科举的录取之权由皇帝直接掌握。
5.北宋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评价。积极作用:促进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强化;解决藩镇割据、维护国家的统一安定;有利于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后来封建国家的统一提供有益经验。消极作用:造成“冗官”、“冗兵”、“冗费”,导致北宋国力不强,内外战争胜少败多,呈现“积贫积弱”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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