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教育定义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30
网络教育的定义是什么?
网络教育一般指远程教育 远程教育,在教育部已出台的一些文件中,也称现代远程教育为网络教育,是成人教育学历中的一种。

是指使用电视及互联网等传播媒体的教学模式,它突破了时空的界线,有别于传统的在校住宿的教学模式。使用这种教学模式的学生,通常是业余进修者。

由于不需要到特定地点上课,因此可以随时随地上课。学生亦可以透过电视广播、互联网、辅导专线、课研社、面授(函授)等多种不同管道互助学习。

是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教育后产生的新概念,即运用网络技术与环境开展的教育。招生对象不受年龄和先前学历限制,为广大已步入社会的群众提供了学历提升的机会。

中文名 远程教育 应用学科 心理学。
知识的定义是什么?
知识的定义 知识到底是什么,我国目前仍然有争议。我国对知识的定义一般是从哲学角度作出的,如在,《博弈圣经》中知识的描述是“把识别万物实体与性质的是与不是,定义为知识。”《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中“知识”条目是这样表述的:“所谓知识,就它反映的内容而言,是客观事物的属性与联系的反映,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就它的反映活动形式而言,有时表现为主体对事物的感性知觉或表象,属于感性知识,有时表现为关于事物的概念或规律,属于理性知识。”从这一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知识是主客体相互统一的产物。它来源于外部世界,所以知识是客观的;但是知识本身并不是客观现实,而是事物的特征与联系在人脑中的反映,是客观事物的一种主观表征,知识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基础上,通过人脑的反映活动而产生的。

上述定义为我们讨论知识的内涵提供了哲学基础。但宏观的哲学反映论的认识还需要从个体认知角度进行具体化,这样才能有效地用以指导学校的具体教学。

知识的分类

按现代认知心理学的理解,知识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知识可以分为两类,即陈述性知识、程序性知识。

1.陈述性知识

陈述性知识是描述客观事物的特点及关系的知识,也称为描述性知识。陈述性知识主要包括三种不同水平:符号表征、概念、命题。

符号表征是最简单的陈述性知识。所谓符号表征就指代表一定事物的符号。例如学生所学习的英语单词的词形、数学中的数字、物理公式中的符号、化学元素的符号等,都是符号表征。

概念是对一类事物本质特征的反映,是较为复杂的陈述性知识。

命题是对事物之间关系的陈述,是最复杂的陈述性知识。命题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非概括性命题,只表示两个以上的特殊事物之间的关系。另一类命题表示若干事物或性质之间的关系,这类命题叫概括,如“圆的直径是它的半径的两倍”,这里的倍数关系是普遍的关系。

2.程序性知识

与哲学不同,认知心理学是从知识的来源、个体知识的产生过程及表征形式等角度对知识进行研究的。例如,皮亚杰认为,经验(即知识)来源于个体与环境的交互作用,这种经验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物理经验,它来自外部世界,是个体作用于客体而获得的关于客观事物及其联系认识;另一类是逻辑──数学经验,它来自主体的动作,是个体理解动作与动作之间相互协调的结果。如儿童通过摆弄物体,获得关于数量守恒的经验,学生通过数学推理获得关于数学原理的认识。皮亚杰对知识的定义是从个体知识的产生过程来表述的。布卢姆在《教育目标分类学》中认为知识是“对具体事物和普遍原理的回忆,对方法和过程的回忆,或者对一种模式、结构或框架的回忆”,这是从知识所包含的内容的角度说的,属于一种现象描述。
教育的概念
简单地说,教育是指对人传授知识、培养才能、塑造人格的一种社会活动,是人类文化得以传承的主要途径。

然而,作为一种覆杂的社会现象,教育在理论界并没有一个被广泛认同的定义,不同的学者对教育有不同的理解。从个人和社会的关系来看,教育可以理解为包含个体的社会化和社会的个体化两个方面的实践活动。

首先,教育以传承、整理和创新知识为己任,是知识的集散地和创造源。而创造知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不断提出新思想、新理论、新方法的过程,就是探求未知世界、求证事物本质的过程,就是历尽艰辛、追求真理的过程。

在这种特殊活动和特殊环境下形成的教育,必然深深地留下“上下求索”的烙印,必然把追求真理、坚持真理、捍卫真理作为自己的旗帜。其次,教育是一种追求理想和人生抱负的途径。

创造知识和传承知识的终极目的,是推动人类的文明进步,是为了使人能够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发展,使人类美好的信念和情感得到充分的张扬。一句话,是为了满足人类永恒的需要。

教育总是把人类的未来作为自己的建设对象,充满了对人类命运的终极关怀,充满了对自己民族、对社会、对整个世界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与其他人类活动相比,教育所凸显的是:执着的价值追求,坚定的理想信念,崇高的神圣使命。

第三,教育拒绝一切思想观念的和教条的禁锢与束缚,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始终强调独立人格、独立思考、独立判断,要求在自由的氛围中进行学术的理性思考和研究,在开放的环境中实现科学的创新和发展。第四,教育是一种严谨求是的活动,主要是进行人与自然、人与宇宙、人与规律、人与逻辑、人与道德、人与社会、人与命运的思辩和对话,这种思辩与对话本身就是一个严谨的学术过程。

因此,教育鄙视浅薄、浮躁、虚假、急功近利和随波逐流,崇尚严谨、逻辑、实证、经验,崇尚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艰苦攀登和勤奋工作。第五,教育是一种具有强烈批判精神的活动。
数学中给概念下定义方法有哪些
什么叫给概念下定义,就是用已知的概念来认识未知的概念,使未知的概念转化为已知的概念,叫做给概念下定义.概念的定义都是由已下定义的概念(已知概念)与被下定义的概念(未知概念)这两部分组成的.例如,有理数与无理数(下定义的概念),统称为实数(被下定义的概念);平行四边形(被下定义的概念)是两组对边分别平行的四边形(下定义的概念).其定义方法有下列几种. 1、直觉定义法 直觉定义亦称原始定义,凭直觉产生的原始概念,这些概念不能用其它概念来解释,原始概念的意义只能借助于其它术语和它们各自的特征给予形象的描述.如几何中的点、直线、平面、 *** 的元素、对应等.原始概念是人们在长期的实践活动中,对一类事物概括、抽象的结果,是原创性抽象思维活动的产物.直觉定义为数不多. 2、“种+类差”定义法 种+类差”定义法:被定义的概念=最邻近的种概念(种)+类差.这是下定义常用的内涵法.“最邻近的种概念”,就是被定义概念的最邻近的种概念,“类差”就是被定义概念在它的最邻近的种概念里区别于其它类概念的那些本质属性. 例如,以“平行四边形”为最邻近的种概念的类概念有“矩形”、“菱形”,“菱形”的“邻边相等”是区别于“矩形”的本质属性,“邻边相等”就是“菱形”的类差.我们先看几个用“种+类差”定义的例子: 等腰梯形是两腰相等的梯形. 直角梯形是有一个底角是直角的梯形. 等腰三角形是两边相等或两角相等的三角形. 逻辑上还可以通过总结外延给出定义.例如:“有理数和无理数统称为实数”等. 由上述几例可看出,用“种加类差”的方式给概念下定义,首先要找出被定义概念的最邻近的种概念,然后把被定义概念所反映的对象同种概念中的其它类概念所反映的对象进行比较,找出“类差”,最后把类差加最邻近的种概念组成下定义概念而给出定义.种加类差定义法在形式逻辑中也称为实质定义,属于演绎型定义,其顺序是从一般到特殊.这种定义,既揭示了概念所反映对象的特殊性,又指出了一般性,是行之有效的定义方法.由于概念本身的类别特点及类差性质的不同,在叙述形式上也有差异. 这种定义方法,能用已知的种概念的内涵来揭示被定义概念的内涵.揭示了概念的内涵,既准确又明了,有助于建立概念之间的联系,使知识系统化,因此,在中学数学概念的定义中应用较多. 3、发生式定义法 发生定义法(也称构造性定义法):通过被定义概念所反映对象发生过程,或形成的特征的描述来揭示被定义概念的本质属性的定义方法称发生定义法.这种定义法是“种+类差”定义的一种特殊形式.定义中的类差是描述被定义概念的发生过程或形成的特征,而不是揭示被定义概念的特有的本质属性. 例如,平面(空间)上与定点等距离的点的轨迹叫做圆(球).此外,中学数学中对圆柱、圆锥、圆台、微分、积分、坐标系等概念也都是采用的发生式定义法. 又如: 平面内与两个定点的距离的和等于定长的点的轨迹叫做椭圆. 围绕一中心点或轴转动,同时又逐渐远离的动点轨迹称为螺线. 一直杆与圆相切作无滑动的滚动,此直杆上一定点的轨迹称为圆的渐开线. 设 是试验E中的一个事件,若将E重复进行n次,其中A发生了 次,则称 为n次试验中事件A发生的频率. 在一定条件下,当试验次数越来越多时,事件A出现的频率逐步稳定于某一固定的常数P,称P为事件A出现的概率. 由此可知,只要有人类的数学活动,就有概念的发生式定义. 4、逆式定义法 这是一种给出概念外延的定义法,又叫归纳定义法.例如,整数和分数统称为有理数;正弦、余弦、正切和余切函数叫做三角函数;椭圆、双曲线和抛物线叫做圆锥曲线;逻辑的和、非、积运算叫做逻辑运算等等,都是这种定义法. 5、约定性定义法 由于实践需要或数学自身发展的需要而被指定的数学概念.在实践活动中, 人们发现一些概念非常重要,便指明这些概念,以便数学活动中使用.比如一些特定的数:圆周率 、自然对数的底e等;某些重要的值:平均数、频数、方差等;某类数学活动的概括:比如代数指研究有限多元素有限次运算的数学活动;几何指研究空间及物体在空间结构中结构与形式的数学活动;随机事件指在社会和自然界中,相同条件下,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但在大量重复试验中其出现的频率呈现稳定性的事情;概率指随机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的数学度量;等等. 同时,数学概念有时是数学发展所需要约定的.如零次幂的约定 ,模为零的向量规定为零向量,模为1的向量规定为单位向量.又如矢量积的方向由右手法则规定.数学教学中应向学生灌输这样一种观念,即数学概念是可以约定的(其更深刻的含义是数学可以创造).约定是简约思想的结果,它使得数学因为有了这样的约定而运算简便.约定不是惟一的,但应具有合理性或符合客观事物的规律.如规定矢量积的方向按左手法则也不是不可以的.约定不是随意针对的,一般只约定那些有重要作用的概念,如约定 当n趋于无限大时的极限为自然对数的底e,因为这个数对计算十分重要. 6、刻画性定义 刻画性定义法亦称描述性定义法,数学中那些体现运动、变化、关系的概念经严格地给予表述(逾越直。
“知识”的定义是什么?
知识到底是什么,目前仍然有争议。

我国对知识的定义一般是从哲学角度作出的,如在《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中“知识”条目是这样表述的:“所谓知识,就它反映的内容而言,是客观事物的属性与联系的反映,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就它的反映活动形式而言,有时表现为主体对事物的感性知觉或表象,属于感性知识,有时表现为关于事物的概念或规律,属于理性知识。”

从这一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知识是主客体相互统一的产物。它来源于外部世界,所以知识是客观的;但是知识本身并不是客观现实,而是事物的特征与联系在人脑中的反映,是客观事物的一种主观表征,知识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基础上,通过人脑的反映活动而产生的。

知识是产生对人类自由的热爱和原则的唯一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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