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预定论》基本问题整理 #读书笔记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07
这本书在我这儿很长一段时间,都被列在留而不读的书当中。可能一方面我觉得讨论预定论是一个略为高深的神学话题,而与现世生活没有什么直接的帮助,另一方面心里面对这个又奥秘又看起来“不近人情”的理论,也一直没什么热心。但是我发现,要想对救恩有深一步的了解,预定论是无法回避的话题。当然来读关于预定论的书,也是一件相当需要信心的事情。我知道有一些事情是自己暂时不能领悟的,还有一些是一生都无法想明白的奥秘。

这本书让我愿意来思考预定论,并认识到这并不是遥远的理论。非信徒其实大多数也是相信有宿命,命运,运气这一类的存在。关于最终得救的问题,非信徒如果相信有永恒,也可能是持一种普世论,认为人死即可得救。基督教的预定论在非信徒看来难以接受的原因,我想很重要一点是“它是以恩典为始为终的神学,它是以颂赞开始并做结束的”,因为很多人可能不觉得自己需要恩典和福音,而且原本要在人本主义的社会中承认自己的局限和神的全知全能,也是很难的事。

而从一个不成熟的基督徒的视角,这本书也带来很大的挑战。很多问题我模糊地想过,跟人讨论过。这本书让我开始慢慢清晰地梳理。书的可读性比我想象的高,作者思路很顺畅,娓娓道来的感觉。读到一些地方还会让人笑起来,因为发现作者好像知道你在想什么一样,可见作者经历的挣扎是真实可贵的,且又不止于挣扎,作者清醒的反思和对于人的罪性的深刻认识都让我印象深刻。

本书讨论的预定论主要关乎“最终得救或沉沦的问题”,而非日常生活中一些事。所以主要涉及到一些基本的问题,我整理一下,并尝试归纳读完这本书对这些问题的认识。

如本书的逻辑,认识神的预定之前要对神的主权有认识,神有至高的权柄与能力,他不仅创造万事万物,而且预定一切的事物。对神主权的承认,至少在理性上,是基督徒的共识。但从神的主权,到神的预定,对我来说也经历了一个槛儿。我对主权的理解之前局限在允许与不允许,就像幼年时期你想做什么事情要先征得父母的同意,工作后做事要征得领导的同意,这样就很难想得通预定。然后我发现我还是缩小了神的主权,认为有其他因素在与神的主权同等地影响着事物的发生。书中用一个词是“绝对”,没有“一个分子是随意自主,完全不在神主权的管理之下”。而且如西敏信条所说,他并“不剥夺「第二因」的自由性或偶然性,反而加以确立”。表面看来,世界充满偶然性和各种不确定的联系,但这都是在神的主权之下。

对于这个问题,本书先是指出了常见的归咎于自由意志的回答遇到的难题。之后以简洁的结论指出:“虽然罪的本身是恶的,而神允许恶的存在却是好的,但是恶的本身仍然是恶的”。

然后此前看过的另一本书《为何是他》中对于这个问题的解释,我觉得也很好(仅归纳要点):

1)邪恶与苦难并不能成为否定上帝存在的证据。人往往是站在自己有限的时间角度很主观地评判一件事情的意义,我们要承认自己的局限。

2)人们可以判断邪恶,公正正义,其实恰好为上帝的存在提供了论点。

3)基督教从来不是只站在高处议论责任归属问题,传递教导。无罪的耶稣所受的苦难是我们永远无法测度的,耶稣的复活也是真实有效的。

二者并不冲突。主权与自主(autonomy)是冲突的,人不必需要自主才有自由。自主表示完全,绝对的自由。但我们必须清楚神的自由绝对地远大于人的自由。

后面一个问题非常有意思,让我重新来想自由意志这个概念。它并不是一个完全中立的词,书中引用了爱德华兹在《论自由意志》中的论述,意志其实是一种“意志的选择(the mind choosing)”,涉及到选择必然涉及到认识,涉及到头脑,思想以及价值的认识。第二,自由意志的基础是人类的欲望。所以,自由意志一方面是自由的选择,另一方面却是被(内在的最强烈的欲望倾向)决定的。奥古斯丁认为堕落的人“仍有自由意志,但是已经失去了自由(liberty)” [真是不能再精辟]。堕落后的人没有任何的道德能力选择基督,只有蒙了神的预定拣选,人才可能真的愿意来相信基督。

关于这个问题也是有多种不同的理论解释。其实关于堕落代表论,我也记不清自己在这个上面有多少次怀疑了。为什么一人犯罪,后代所有人都进入罪的状态,书里另外一个问题也很犀利,为什么我们要为这“遗传”来的罪负责?

关于代表,有两个小问题需要清晰,其一是“代表制”其实是一种公正合理的方式,用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例子也完全解释得通。其二是神选择了亚当来代表我们,所以是无误的。一些当时如果我们在场,我们会做不同的选择的假设是站不住的。书中关于这点的继续讲述就比较狠了,继续的亵渎更说明亚当作为我们的代表是何等的准确。哈哈

关于负责,书中举了个普通又有说服力的例子。是啊,我们都跳进了坑,不是意外,而是双脚跳进去。也不是神把我们推进去。

因为正在预备受洗的缘故,我对这个问题也有关注,教会的同工刚开始跟我提出受洗的事情,我还非常动摇,用行为来判断总觉得自己还不够资格,还有很多不明白。不确定自己是否有真的信心,是否真的得救。后来才慢慢确认信心的。这里说的也算清楚,我认同这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如果你还不知道你是否蒙拣选,我想不出任何比这更紧迫的问题需要解答”。

真实的确据基于神对我们救恩的应许:首先,我们相信给这些应许的神。其次是外在(行为的改变)和内在的确据:对基督真实的爱,重生等。更重要的是圣灵的内在见证(主要方式是透过他的话语)。

传福音是我们的义务(至高者的命令)和(希奇的)特权,神预定人的得救,也预定了得救的方法,他选择让我们参与到救赎的工作,使用我们在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这角色不可低估,也不可高估,因为是神在加增得救的人数。

(1)Total Depravity 

a.人性真的是完全的堕落(极其腐败)吗? [我们看到还有很多善良的人和事啊]                       b.我们可以靠自己(好品性好行为)重生吗?

接前面的自由意志。罪人仍然可以选择他所想要的,按着他的欲望行动。但因着人的堕落,其实是没有自由的,人被原罪束缚。本书对原罪的定义:“原罪不是第一件罪行,不是指亚当和夏娃的罪,而是指他们犯罪带来的后果。自从那次罪行之后,情形改变了,人性败坏了,这种败坏,教会称之为原罪”。堕落之前,亚当有犯罪的能力和不犯罪的能力,但在堕落时,人失去了不犯罪的能力。这种道德上的无能为力,就是原罪。

在人里面没有良善,虽然我们也能看到世上有很多的好行为,但神不仅看行为,有看人内心深处的动机(例如爱德华兹提出的“理性的自私”的概念)和心思意念。那么人的堕落到了什么地步呢?你必须重生,才能够有信心。即重生在信心之前。这一点非常关键。圣经上说没有寻求神的人。对于还未信的慕道友,我们说他正在寻求神。阿奎纳说,我们看到人们迫切寻找心灵的平安,生命的意义和目的以及爱里的接纳;可是我们知道这些终究在神那里才能找到。所以我们归结出他们在寻找神。这段话写的真是太准确了:

但我们要知道寻求神是信心的结果。在思考信心这个问题中,我前段时间想了好久终于想到一个生活中的例子来帮助自己理解。但这次我发现还是不够准确。首先在重生这件事上,用患绝症或者濒临死亡来形容我们都是过分的,因为仿佛得救不仅仅在乎外在的有效施救,还在于我们自己是否接受这样的帮助,病人吞下药物,快要溺死的人抓住救生圈。但重生不是这样,那是独力作工的,我们不能自己做甚至帮他做成这工作。只有通过重生,神给我们新的性情,在我们心里培植了对基督的渴慕,我们才会选择基督。

(2)Unconditional Election 神拣选我们是基于一些可预知的条件吗? [另一个问题:得救是不需要条件的吗?]

并不是。神拣选我们完全是基于他至高的旨意,而非基于我们身上一些可预知的条件。

另一方面,得救必须符合各种条件。但神却保证符合得救的必须条件。

(3)Limited Atonement 有限的赎罪

神为什么不预定拯救每一个人,而只是某些人?

终于到了最困扰的问题,双重预定。我也很任性地想过,既然神爱世人,为什么神不“勉强”所有人都有信心?

对于这个问题,作者诚实地说“我不知道”,但也告诉我们,这并没有什么不对。这让我意识到,那种问法,好像是神欠了我们爱的债,救赎我们是应尽的义务一样。但其实这丝毫没有不公义之处:神不会制造不信的心,罪人受审判是公义的,罪人得怜悯是恩典,而非不公义。

书中最后一章中解释彼得后书的一节经文也很恰当,原来以前并不明白。“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他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得后书三9”。这里的解释中提到神的旨意有全权全能的旨意(必然发生),认知的旨意(命令和律例)和神的性情,这里的“不愿”应当是指第三种旨意,而非第一种旨意(若用在这里将成为普世论)。而这里的“一人”指的是被拣选的人,(可能这样就可以对应第一种旨意?)。

(4)Irresistable Grace 神的恩典是不可抗拒的。

(5)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已经重生的基督徒不会失去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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