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民小组长在2010年因群众不服气而递交辞呈,然辞职后拒不交接帐目,村镇两0a级多次做工作,均末见效....

我们村民小组长在2010年因群众不服气而递交辞呈,然辞职后拒不交接帐目,村镇两0a级多次做工作,均末见效.请问有什么办法对付此人0a?
有什么办法敦促他尽早交账?

第1个回答  2012-02-28
第一递交辞呈不等于离任,在未得到批准辞职前仍应履行职责。第二、接受辞职后应选举新人组长,并制定交接时间表。第三,交接后,原组长无权在继续扣留账目,情节严重的触犯刑法,(50万以上)毁坏、隐匿账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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