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下的分公司如何做账?

总公司下设了一家小的分公司,这家分公司利润基本上是没有的,公司还得有总公司支付。如果让这家分公司报税的话,是定额交收。那该如何做账啊?不能老是利润为负吧?有哪位高手麻烦您指教下。谢谢

第1个回答  2020-11-13
第2个回答  2015-11-12
一、总公司和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双方挂个往来账核算就可以。
注: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二、若不是独立核算,则需要设置企业所得税税种,按照法人企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非独立核算又称报帐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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