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多富的史料记载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6

柔福一案的史料记载
《三朝北盟会编》:“(韩)世清破刘忠,夺得一妇人,自称是柔福帝姬,小名瑗瑗。”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和国长公主,徽宗第二十女也。母曰懿肃王贵妃,政和三年夏封柔福公主,寻改帝姬。靖康二年春从驾北狩。绍兴十二年太母归自北方,言帝姬以去年夏死于五国城,年二十九。以其骨归。十三年追封。…… 建炎四年,上在会稽。有自虏中逃归称柔福帝姬者。帝姬,道君女,莘王植同产也。诏宣政使冯益、内人吴心儿验视,遂取入宫,封福国长公主,下降永州防御使高世荣。……显仁后来归之岁,有入内医官徐中立者,言柔福北迁,适其子还而死。诏福国长公主显属诈冒,下大理杂治。大理言称公主者乃东都乾明寺尼李静善也。法寺当诈假官流二千里,冒诸俸赐计钱四十七万九千余缗……诏决重杖处死……世荣积官常德军承宣使,奉祠,至是改正,追夺……乾道中特除门台门祇候,江南兵马都监云。”
《四朝闻见录》:“柔福帝姬,先自金闲道奔归,自言于上,上泣而具记其事,遂命高士荣尚主。一时宠渥,莫之前比。盖徽宗仅有一女存,上待之故不忍薄也。及韦太后归自北方,持高宗袂泣未已,遽曰:‘哥被番人笑说,错买了颜子帝姬。柔福死已久,生与吾共卧起,吾视其殓,且审骨。’上以太母之命,审姬于理。狱具,诛之于市。或谓太后与柔福俱处北方,恐其讦己之故,文之以伪,上奉母命,则固不得与之辩也。”
《宋史·列传·公主》:“柔福在五国城,适徐还而薨。静善遂伏诛。柔福薨在绍兴十一年,从梓宫来者以其骨至,葬之,追封和国长公主。”
《鹤林玉露》:“靖康之乱,柔福帝姬随北狩。建炎四年,有女子诣阙,称为柔福自北潜归。诏遣老宫人视之,其貌良是,问宫禁旧事,略能言仿佛,但以足大疑之。女子颦蹙曰:‘金人驱逐如牛羊,跣行万里,宁复故态哉?’上恻然不疑,即诏入宫,授福国长公主,下降高世荣。汪龙溪行制词云:‘彭城方急,鲁元尝困于面驰;江左既兴,益寿宜充于禁脔。’资妆一万八千缗。绍兴十二年显仁太后回銮,言柔福死于沙漠久矣。始执付诏狱,讯状,乃一女巫也。尝遇一宫婢谓之曰:‘子貌甚类柔福。’因告以宫掖秘事,教之为诈,遂伏诛。前后请给赐赉,计四十七万九千缗。”
《随国随笔》:“柔福实为公主,韦太后恶其言在虏隐事,故亟命诛之。”
《困学记闻》:“伪主事败,或戏高曰:‘向来都尉,恰如弥勒降生时;此去人间,又到如来吃粥处。’”
另外,关于柔福的嫁妆,《鹤林玉露》中说是一万八千缗,但《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中记载的要多得多:“伪福国长公主之适高世荣也,奁具凡二十万缗。”二十万缗是个恐怖的数字,宋宰相、枢密使每月的俸禄不过才三百缗而已,但就是这三百缗已被后世学者视为宋制禄优厚的例子来频频列举。而《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同时也记载了南宋嫁宗女的嫁妆标准:“祖宗元孙女五百千;五世三百五十千;六世三百千;七世二百五十千;八世百五十千。绍熙七年冬,诏元孙减五之一,六世八世减三之一,五世七世减七之二,已适而再行者各减半。”由此可见,嫁祖宗元孙女也不过才给五百缗(一缗等于一千文),若赵构嫁柔福的二十万缗为实,那是元孙女嫁妆的四百倍,估计是把赐她的那所大宅子也算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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